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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要求及实施办法汇编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1/1/1

医院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要求及实施办法汇编

医院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要求及实施办法汇编

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行风建设工作
二、医德医风建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行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医院行风建设方案、计划、总结、制度、措施等的制订工作,负责行风日常工作的贯彻、实施、监督、奖惩等工作。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制定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第三条医德规范如下: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四条为使本规范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坚持进行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进行医德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各医疗单位都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一个单位工作好环的重要标准。
第六条医德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长期坚持不懈。要实行医院新成员的上岗前教育,使之形成制度,未经上岗前培训不得上岗。
第七条各医疗单位都应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定期或者随时进行考核,并建立医德考核档案。
第八条医德考核与评价方法可分为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特别注重社会评价,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对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应聘、提薪、晋升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首要条件。
第十条实行奖优罚劣,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认真遵守医德规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应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院、诊所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科室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也要参照本规范的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各医疗单位可遵照本规范精神和要求,制定医德规范实施细则及具体办法。
第十三条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
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党风和廉政建设,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两手抓”方针,实行分工负责制,认真抓好反腐保廉工作。如有失职,要追究责任。
二、医院领导干部在反腐保廉工作中必须起表率作用。
三、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每年召开一至二次职代会,职工代表以当家作主精神,参政议政,审议医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坚持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医德评价和党风党纪检查制度,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完善党内外监督、约束机制。
五、医院深化改革、建设发展、干部人事等重要问题,坚持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力求做到民主、科学的决策。
六、医院中层干部任免、招工、招干、转干、上大学、调动工作、户口“农转非”、吸收计划内临时工等,由党政集体讨论决定,实行民主管理。涉及自己子女、亲属,本人应当回避。
七、医院万元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布局、设计、承建工程队的招标或议标,预结算,坚持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不指定工程队。任何人不得从中索取或接受回扣费、介绍费。
八、医院药品采购、经营、管理方式和方案,要坚持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经营过程任何个人不得从中索取或接受回扣费。
九、医院医疗器械和日常用品采购,要多渠道选择,力求物美价廉。采购大型设备由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人不得从中索取或接受回扣费。
十、医院财政开支,按审批权限,坚持有关院领导审批把关。对不符合财经制度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十一、医务人员不得收受、勒索住院病人或亲属赠送的金钱和贵重物品,做到廉洁文明行医。
十二、医院要遵守物价部门规定的各种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并挂牌向群众公布,严格执行医院收费标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医疗和药品收费。
党员、干部、职工在医院的各种经济或医疗活动中,如违纪违法,以权谋私,以医谋私,一律按党纪、国法和医院的规章制度作严肃处理。

医院行业作风建设长效管理办法
医院行业作风关系到医院形象,关系到医院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与信任度,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关系到医院事业能否保持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为了巩固行风评议成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实际行动实践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我院两个文明建设的实际情况,适应改革和时代的要求,不断提高我院文明优质服务水平,特修订《高州市中医院行业作风建设长效管理规定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执行省、市卫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十堰市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条例》,推进医院改革,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创建具有十堰特色的、群众放心满意的医疗卫生保健事业。
二、行风建设目标
通过行风建设长效管理,实现医院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病人满意度保持95%以上;没有“红包”现象;医疗技术优质高效;服务质量标准规范;就医环境优美温馨;各项管理规范到位,两个文明建设再攀高峰。
三、组织领导
(一)行风建设`在市行评办的统一领导和市卫生局的具体指导下进行,院党政分工负责、有关科室配合实施。
(二)成立行风建设长效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宗文
副组长:李鳌才杨进华陈刚莫奕彩
成员:黄锡武潘鑫辉赖胜芳陈兆芬曾雄辉葛业忠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锡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计划措施
(一)把行风建设与两个文明建设相结合,把每年的行风
建设纳入当年的文明创建规划之中,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常抓不懈,切实做到行业作风与医疗工作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效益一起上、两个成果一起要。
(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院干部职工,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具体工作,在医疗工作中,忠实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1、坚持和完善党政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度。做到“三学三查”:学特色理论,查科学决策;学党规党法,查勤政廉政;学市场经济,查业绩政绩。把领导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精神上来。
2、每年坚持举办好干部培训班和党员轮训班,在干部中重点抓好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党员中强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
3、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多形式、多途径加强职工培训,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全院职工既有敬业奉献的精神,又有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既要埋头苦干,又要埋头苦学。
(三)全面落实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建立健全医德医风档案制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制度、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制度、聘请医德医风监督员制度、社区单位代表座谈会制度、发放医德医风调查表制度、病员**制度、工休座谈会制度、职工挂牌与正规着装上岗制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廉政廉医制度。
(四)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促进行业作风建设。
1、开展“创百姓放心医院”系列活动,全面推进五项工程和“三降三优三提高”惠民工程,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交费、明明白白治疗,把医院办成群众信赖,人民放心满意的百姓放心医院。
2、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竞赛活动。在各党支部中开展党员责任区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活动;坚持每年开展一次评选“服务明星”、“服务标兵”活动和进行“优质服务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工会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以“为人民服务”、“爱岗敬业”为主体的演讲、讨论活动和文化活动;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团委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创建“青年文明示范岗”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种活动把行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3、强化社会活动功能。坚持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定期举办健康教育大课堂,向广大市民传播健康知识。加强社会监督,继续聘请社会监督员,舆论监督与行政监督、社会监督、患者监督相结合。
4、每年举办以行风建设为主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和医德医风建设研讨会,不断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新时期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新方法新举措,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5、继续开展送医送药下乡活动,不定期举办义诊,让贫困地区的农民和下岗职工住得起院、看得起病。
6、把“十清”、“一日清”活动制度化、规范化、让病人花明白钱、买明白药、看明白病。
(五)繁荣医院文化建设,强化文化氛围。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弘扬敬业精神,塑造医院形象,建设医德医风,内增凝聚力,外显影响力。
(六)发扬互助互爱精神,体现共同进步原则,正确处理院际关系。对同级医院尊重理解,扬其长,避其短;学其优,隐其劣;树立“象爱护本院声誉一样爱护他院声誉”的观念。对下级医院关怀指导,在科研上帮助,在技术上援助、在设备上赞助,以博爱宽广的胸怀,实现院际关系的和谐融洽。
(七)发挥主动性、积极性,接受行风建设的行政监督。坚持与市行评办、市纠风办、市消费者协会的定期联系制度,汇报不同阶段的工作,接受不同时期的指导,听取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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