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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6/3/18

民政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
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延市发[]12号)和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为确保市民政局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通过在市民政局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促进局系统各党组织和党员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根据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市民政局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争创主题,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推动科学发展。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基层党组织,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五大体系”,着力形成社会建设和管理“六大格局”,建立健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长效机制。
(二)促进社会和谐。要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民政事务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促进公平、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功能作用;主动了解掌握部、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落实的真实效果,做好释疑解惑和矛盾化解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迎难而上、敢于负责,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三)服务人民群众。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搞好衔接、狠抓落实为着力点,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好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加强基层组织。优化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管理,增强党组织活力,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加强局属单位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的能力水平;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工青妇等基层组织建设。
三、基本原则
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实践中,要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突出为民主题。着眼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局机关中心任务,切实突出“为民”的争创主题,把深化“为民”理念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把“为民”要求落实到创先争优活动各个环节。
(二)贴近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日常工作同步推进。
(三)坚持分类指导。根据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各科室、各单位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确保活动的整体效果。
(四)注重长效机制。在创先争优实践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经验,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内容
市民政局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在促进本单位中心任务完成和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包括:
一是领导班子好。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开拓创新,领导和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强;党组织负责人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掌握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基本程序,能围绕各自业务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二是党员队伍好。学习型党员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过硬,党员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服务困难群体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三是工作机制好。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等制度,各项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作用,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在推动本单位中心任务完成中成绩显著,在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中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意识强,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办事制度规范,依法行政,务实高效,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认可。
“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立足本职、踏实工作、开拓创新、敬业奉献,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包括: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民政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成为熟悉政策的“活字典”、精通业务的“多面手”;认真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和“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具有坚定的“为民”理念,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积极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中、省、市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党内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有正义感,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各科室各单位要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五、方法步骤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按照以下方法步骤,扎实有序推进。
各基层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结合起来,以基层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争当学习型领导干部和推行党务公开等工作有机衔接,通过以下方式方法扎实推进:
(一)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
(二)全面争创。局党组、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以“五个好”和“五带头”为标准和目标,全面开展争创活动。6月至12月,着重围绕“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活动;1月至7月,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着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中,要结合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明确活动载体。根据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各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要与创建“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异成绩”活动有机结合的要求,市民政局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星级民政工作站”、“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为载体,以解决民生为重点,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和谐型机关;以“面对面,三公开”的方式,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积极发挥党员作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是注重搞好结合。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紧密结合,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机关党组适时召开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把创先争优活动与经常性党建工作相结合,将主题实践活动、廉政文化讲座、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工作切实融入创先争优活动中。
三是运用典型示范。积极宣传学习各方面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局机关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民政系统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获得者先进事迹;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可以深入基层,走近典型,座谈交流,向先进模范学习;及时发现并宣传局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带动党员干部以更大热情投身创先争优活动。
(三)点评评议。局党组成员按照工作分工,通过参加分管和联系单位党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方式,每季度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集中点评;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随时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进行整理,并制定出整改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四)评选表彰。局党组对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党支部对本单位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局党组根据考核结果、工作实绩和群众意见,于“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适时举办创先争优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实践成果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成果展示,总结交流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
六、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后部署的又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我局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民政局成立了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袁春河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组长李希同志兼任。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布置的相关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强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信息简报和宣传橱窗的作用,大力宣传民政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我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新经验、新做法,大力宣传我局服务群众、促进和谐解决民生问题的实际效果。
(三)严格督导、有序推进。采取听取汇报、交流研讨、明查暗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局系统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每个月初组织对局机关各科室工作量化进行调整,月底由综合科室(办公室、监察室和财务科)进行工作进度和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考评,每季度组织对局属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测评。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活动平衡发展、有序推进。
(四)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妥善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共同推进。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民政工作再上台阶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准确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严格遵循活动的方法步骤,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化学习、深入实践、推动发展上狠下功夫,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和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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