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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及安全监管对策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9

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及安全监管对策

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及安全监管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质监部门作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主管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笔者专门从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较为了解,根据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

为了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我局于、两次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作坊)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对企业进行了分类和建档。从分布范围看:全县每个乡镇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要分布在通羊镇、黄沙镇、九宫山镇、杨芳林等乡镇;从企业数量看:,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32多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类标准,a类企业9家(a类企业是指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尚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但内部质量管理与质量监控手段比较完善,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的企业)、b类企业0家(b类企业是指证照齐全,检测设备较为完善,但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离市场准入要求尚有一定距离或产品质量不够稳定,通过整改能够达到市场准入要求的企业)、c类企业100家(c类企业是指证照齐全,检测设备不够完善,其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离市场准入要求尚有较大距离或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但食品质量安全有基本保证的企业)、d类企业123家(d类企业是指无证无照无标或超范围超期生产的企业;已处于停产、转产状态但未注销或变更营业执照的企业;生产规模小且经整改仍不具备和合格产品条件的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业主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谈薄,曾被有关部门可处且拒不改正的企业;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保证的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仅9家。今年,全县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比去年减少56家。176家企业中:a类企业10家、b类企业2家、c类企业99家、d类企业65家,新增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1家;从企业规模看:全县超过百人企业只有福通食品有限公司一家,10人以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作坊)占82%以上,其中大多是2至3人的家庭式小作坊;从行业种类看:豆制品类71家、茶叶类10家、白酒类(含食用酒精)13家、饮料(纯净水)类12家、挂面类15类、食用油类3家、大米类9家、粉皮类2类、糕点(饼干、月饼)类36家、酱油(酱品)类5家;从获得生产许可证情况看:纯净水4家企业、白酒3家(含食用酒精)、饼干1家、茶叶1家、酱油1家;从企业自检能力,只有10家获证企业有检测手段。除此外,全部无检测能力的,产品质量无法保证;从品牌看:全县没有一个叫名牌产品。虽然“黄沙苦荞酒”、“土巴爷酒”、“九宫泉矿泉水”、“福通饼干”、“杨芳酱品”、“大畈麻饼”在有一点知名度,但没有形成规模,也没有被大多数消费者熟悉和认可。总的来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是分布广、企业多、规模小、没有自己的品牌、大多数产品质量没有保证。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的问题

(1)规模企业少,小作坊多。根据普查数据结果显示,全县超过百人企业只有福通食品有限公司一家,82%以上的是10人以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作坊),而其中大多数是2至3人的家庭式小作坊。由于规模小,企业难以在市场上9立足,导致企业做一天,算一天,没有长远目标和打算,不愿过多投入,甚至偷工减料,产品质量没有保证。

(2)小作坊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多。小作坊大多是前店后厂、家庭作坊,即做即售的小食品加工企业。这些小作坊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计量器具、无记录;产品无包装,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安全隐患多。在“十一、中秋”两节前普查整治工作中发现豆制品作坊食品安全情况相当严重,卫生环境极差,生产加工区污水横流、空气污浊、苍蝇飞舞,油干制品使用的油质量低劣,且重复使用,极易对人体肝、肾脏造成慢性伤害,个别作坊生产加工区与畜、禽共处。有些做月饼的作坊就在厕所旁。我县小作坊分布广、数量多,经营分散,流动性大,监管难度大,成了问题食品的“重灾区”。

(3)缺乏必备检测能力。普查数据表明,94%以上企业没有必备检测仪器设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控制主要依赖个人感官和经验判断进行控制,原材料进厂不检测,食品未经检验就出厂销售,食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有少数企业虽然拥有检测仪器,但由于对质量工作重视、认识程度不够,以及企业内部缺少专业检验技术人员,没有有效开展检验检测,内设检验机构形同虚设。

(4)食品生产加工水平普遍不高。目前,我县绝大多数企业主要以生产传统食品为主,企业缺乏优势核心技术,产品在市场没有核心竞争力,食品加工业发展存在后劲不足。

(5)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普查表明,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人员为进城农民、下岗职工组成,普遍缺乏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

(6)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90%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谈薄,缺乏长远打算,没有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如果原材料进厂不检测,产品出厂不检验,在原料采购或生产加工环节出现食品污染或有毒物质侵害,很容易引起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7)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手段不完善。按国务院职能分工,过去由于质监和卫生部门都承担监督检验工作,现在由质监部门承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验工作,但由于我局质检所起步晚,资金缺乏,检验设备及相关检测人员匮乏,致使监督检验工作滞后,严重制约了对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食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

三、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和对策

(1)调查摸底,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电子档案。按照“三进”工作模式,彻底摸清和全面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建立电子档案,保持时事监控,实行动态监管。

(2)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巩固食品质量安全基础工作。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市场准入制度有一定距离的企业,要引导、帮扶使其达到准入条件,积极申办生产许可证。对达不到准入条件,但老百姓又离不开的食品(如豆腐、散装白酒等),要限区域销售。同时加强证后监管,认真落实年审、巡查、回访、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确保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

(3)强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针对食品小作坊生产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数量多、分布广、安全隐患大、监管难的特点,要转变部门独览的思想观念,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要互相配合,建立以政府、行政部门共监共管的监管模式。质监部门要切实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督,增加和强化食品小作坊的监管频次和力度,达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效。

(4)加大扶优扶强力度,整合资源优势。对我县传统特色食品(如大畈麻饼、杨芳酱品、茶叶等)通过行政手段,改变过去散、单、弱、资金少的弱点,将特色食品小作坊整合在一起,成立股份制企业,做大做强,使其达到准入条件,申办生产许可证,既节约资源又节约资金。

(5)制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准入标准,提高入门门槛。之前,由于没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准入标准,食品生产加工门槛低,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不具备生产重要条件的情况下,就开始生产加工食品。从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企业没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这些企业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根本达不到食品生产要求,食品质量无法保证,食品安全隐患大。因此有必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一个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准入标准,提高入门门槛。这个标准由卫生、质监、工商三家共同制定,由县政府批准实施。同时对现有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标准进行考评,符合要求的,重新注册登记,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

(6)突出重点,加大食品专项监督抽查力度。一是突出重点食品,如饮用水、儿童食品、豆制品、糕点等;二是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检查涉及有人身安全健康的项目,如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三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是乡村、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四是突出重点企业,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加大跟踪抽查力度,特别是质量不稳定的食品小作坊监督抽查力度。

(7)建立“红黑榜”及奖励制度。对信誉好、生产条件好、质量稳定、获证企业进行红榜宣传。对生产条件差、卫生条件差、证照不齐全的企业进行黑榜曝光,并坚决打击取缔。同时,建立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

(8)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宣传工作。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反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环境。

(9)建立经常性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制度。建议成立如“烟草整顿工作专班”等常设长效管理监督机构,由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为牵头单位,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成立专班,由财政核定工作经费,指定专人,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优势。

(10)完善强制监督检验工作。建议我局向上争取一部分资金和县政府倾斜支持一部分资金,完善质检所检测设备和手段,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县质检所的检测能力,从而确保对食品的监督和检验,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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