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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3/3/8

税务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国家税务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省局提出的1+3治税方略,增强税务人员自身修养,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结合区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学习内容

1,政治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廉政规定和其他政策精神.
2,业务学习:税收法规,财会知识和其他与税收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3,微机知识:微机操作,使用及维护的基本常识.
学习时间,地点
每周星期五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学习地点设在区局会议室或其他学习地点(以临时通知为准).
学习方式
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采用互教互学,专题讲授,组织讨论等方式.
四, 学习要求
1,每次学习都要有详细的学习记录,半年有学习总结.由人事教育监察股负责.
2,每位干部职工都必须做好学习笔记,每年学习心得不少于二篇,分别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交人事教育监察股检查.
3,学习日实行签到制,由人事教育监察股负责.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五, 组织考核
政治学习由人事教育监察股和办公室具体组织,业务学习由税政法规股,征管股,信息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具体组织.上述学习牵头部门应结合实际工作,学以致用原则拟定学习内容,学习内容包括为每周学习计划(含知识点和5道以下习题),每周学习计划于每周一报人事教育监察股,人事教育监察股于每周二汇总报分管领导.此项工作将列入目标管理考核.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由人事教育监察股检查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每月终了后5日内由人事教育监察股汇总本月学习计划并存档备查.
采取学考相结合的方式,以考促学,区局将每月的学习内容汇总,组织一次抽考,每次抽10人左右考试,并将测验成绩计入个人的日常考核,作为个人年终考核,评先的依据.
对没有学习笔记和心得的,一次扣款20元,并限期改正;限期不改的,扣款100元.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按《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处理.对无故二次以上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的,进行通报批评.每次抽考不及格者,一次扣款20元.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款50元.
六,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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