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那一世范文网 > 常用范文 > 规章制度 > 正文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员工因工受伤如何赔付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4/10/24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员工因工受伤如何赔付

本文作者:国文律师 文秘114原创投稿
国文律师:
我今年10月在宝鸡给一家货运部打工期间,货物坠落导致我胳膊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单位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后就不管不问。我要求货运部老板支付工伤赔偿,老板称由于货运部至今没有办理工商登记,无法办理工伤认定,只有选择私下协商解决。请问,我能依法获得工伤赔偿吗?
刘女士
刘女士: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2条又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据此,我们认为,虽然由于货运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无法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认定工伤,但按照法律规定,由于货运部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其雇佣工作人员属于非法用工,你受其雇佣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你有权要求货运部给予你一次性赔偿,赔偿的标准不低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你可以选择和货运部协商解决,如果确实无法达成协议,你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国文律师

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员工因工受伤如何赔付》由那一世范文网整理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引用请注明网址出处。
Copyright © 2010-2018 www.nayishi.com 那一世范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