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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反腐倡廉建设年终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7/4/28

县反腐倡廉建设年终工作总结

,县反腐倡廉工作在州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省州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安排和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的反腐倡廉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廉政教育,努力营造“大宣教”工作格局。
1.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分解量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任务。5月份,制定下发《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进一步分解量化任务指标,明确部门职责;7月份,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就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交流和座谈,进一步巩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成果。二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以全州廉政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为新的起点,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反腐倡廉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着力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即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营造“敬廉崇洁”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注重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地安排农村党员通过集中轮训、短期实践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接受反腐倡廉教育,共培训农村党员干部27次920余人。
2.以学习实践活动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县各单位(部门)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履职能力,促进科学发展;加强作风建设,构建和谐”为主题,通过“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深入开展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县级参学的76个单位始终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三是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辅导。县委党校宣讲团在宣讲内容中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学习效果,近3000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四是进行专题案例教育。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下发了《转发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关于在全省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11·28”专题案例教育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全县参学的240个党组织要深入开展“11·28”专题案例教育,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3.以反面典型助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赵仕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县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并下发《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以赵仕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案件警示教育中吸取深刻教训,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做到警钟常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全县496名实职科级干部和2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认真按照《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廉洁自律自查自纠工作,并填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自查表》,撰写心得体会500余篇。
4.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相结合。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从6月份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按照活动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通过讲授党课、收看廉政教育光碟、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对照检查等形式深入开展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
5.以“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互联网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以“政务网”、“县纪检监察网”和“县监察局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平台,开辟“政策法规”、“廉政赠言”、“廉政建设”、“警钟长鸣”等宣传教育栏目,大力宣传中央、省、州反腐倡廉方针政策、任务、形势和成效,大力传播廉政文化,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有效增强反腐倡廉宣传的辐射力和感染力。年内共发布纪检监察信息149期、调研信息31期、党建信息13期、理论文章49篇。其中,被省、州、县新闻媒体采用98期。同时,认真做好《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云南纪检监察》等纪检监察刊物的组织征订和分发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刊物的宣传教育作用。
(二)注重检查考核,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抓目标任务分解。3月份,县委、县纪委与各乡(镇)、各部门兑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检查考核结果,并签订《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分解量化目标责任。5月份,县委、县纪委又研究制定《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追究实施办法》和《县纪检监察综合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细化,层层分解,确保“目标、任务和责任”三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也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基层,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将严格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来抓,在全县形成反腐倡廉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抓目标任务落实。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检查督促、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真正做到反腐倡廉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部门和乡(镇),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严格监督制约,不断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1.认真落实中央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五不准”以及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五项要求”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对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继续开展“过廉洁节”、“家风建设”、“廉政承诺”等专项活动,营造风清正气的良好环境。
2.深入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廉政承诺制。一是开展处级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活动,全县37名处级领导干部首次向县委常委会签订廉政承诺书。二是继续推行乡科级党政“一把手”年内廉政承诺制,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实行任命制的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向县委作出廉政承诺。同时,将廉政承诺书报县科级领导干部述廉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张贴在本单位醒目处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年内,共收到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廉政承诺书110余份。
3.严格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县委、政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选拔任用和培养干部工作中,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同时对新发展的党员也实行公示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一年来,干部任前公示187名。10月13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拟任的21名科级领导干部首次举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党纪、政纪和行政法规三大类。通过开展任前廉政考试,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知识的自觉性,巩固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4.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和函询等党内监督制度。抓住重点部门重点环节,会同组织部门抓好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一年来,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人谈话66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58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干部任用函询119人(次)。
(四)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源头治理腐败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我县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分工方案》,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单位和部门,举各方之力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回头看”工作。在清理“小金库”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再次对全县74个部门和18个乡(镇)进行“小金库”清理检查工作。通过督促检查,大部分单位在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认真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收取相关费用,尚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进一步巩固“小金库”治理工作成果。
3.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巩固自查自纠工作成果。重点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资源开发与经销、政府采购和贷款发放、教辅资料出版发行等领域,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研究制定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年来,共清理法规、规章制度66件,修改完善规章制度98件,新建规章制度112件;开展专题调研5次,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检查11次,督促检查9次,尚未发现商业贿赂案件。
4.继续深化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工作。按照文政公办〔〕2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化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工作,把“三公开”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的推进。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以及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使行政事务在阳光下运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小灵通捆绑使用办公电话问题清理纠正专项工作。4月份,县纪委下发《关于重申严禁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相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75个单位(部门)就小灵通捆绑使用办公电话问题进行专门清理整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同时,按时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类报表的填报工作。
(五)认真查办案件,坚决捍卫党纪国法的尊严。
加强与司法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实行案件信息资源共享,不断完善办案工作领导责任制,畅通**举报渠道,捕捉案件线索,深挖案源,突出查办案件重点,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举报117件(次),其中:来信78件,来访21次,来电18次;检举控告类66件(次),业务范围外51件(次);上级交办6件(次),重复来信来访电话举报7件(次),署名举报36件(次)。初核案件66件81人,涉及党员48人,监察对象53人;其中:乡科级24件,一般干部22件,其他人员20件;立案21件16人,双重处分5人,其中:乡科级2件2人,一般干部5件5人,其他人员9件9人;结案16件,结案率为100%;处分人员16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公职8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记大过3人;解除行政处分案件1件1人,恢复党员权利1件1人。
(六)强化执法检查,推进科学发展决策部署的落实。
1.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第四季度以来,全县共争取到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33个,补助资金15335.87万元。9月中旬,第一、二、三批26个项目已按要求实现“三个百分百”的目标,第四批7个项目已于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通过督查,全县扩大内需项目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符合上级要求,资金拨付及管理使用规范透明,尚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2.着力抓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各类专项资金数额较大,涉及面广,且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组织6个检查组深入乡(镇)、部门分别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民政救灾资金、家电下乡补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计划生育专项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资金以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规范和整改,确保各项资金专款专用,平稳运行。
3.严格执行《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认真开展问责工作。始终把领导干部问责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措施,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依法追究违法和不正当行使权力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等国家公职人员的责任,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一年来,对存在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的28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其中: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11人,诫勉谈话7人,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通报批评2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免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
4.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政府采购、清理“双拖欠”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活动的监督工作。年内,依法对八宝水库渠系配套工程、八达信用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县支行营业办公用房、农村道路大修、中修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廉租房建设、扶贫异地搬迁等23个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涉及资金34,390.70万元。二是对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部门进行督查,重点是对政务信息网络查询情况进行日跟踪督查,对96128专线电话接听情况定期进行虚实抽查,适时查找存在问题,对各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及效益的原则,做好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做到规范操作,杜绝暗箱操作等不良行为,净化政府采购市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一年来,共完成采购审批371次,涉及采购金额2929.30万元,与市场价相比,节约资金283.3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8.8%。四是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原市政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力度。全年共筹集资金376.80万元,对原市政建设项目拖欠的工程款进行逐年清理兑现,切实解决施工企业的燃眉之急,改善了投资环境,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健康发展。
5.积极参与土地“招拍挂”、矿产资源整治、环境保护等工作。督促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专项执法监察,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要求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矿业权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推进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同时,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促进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一年来,共出动执法车辆68辆(次),人员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余户,发现安全隐患6处、环境违法行为9起,督促10户企业进行整改,每月对重点工矿企业开展现场监察2次以上,及时纠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共完成涉及建材、养殖、塑料加工和植物油加工等16个建设项目的现场选址勘查;完成13家建设项目的环评登记表编制工作和2家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许可;关停冠桂糖业有限公司酒精生产线,预计削减cod390吨;拆除江南铁合金有限公司kva矿热电炉,净削减二氧化硫14.6吨;关停0.55万吨黄磷生产线,预计削减二氧化硫64吨。
6.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在春节、清明、花街节和“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供销等部门集中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共没收电光炮封、各种型号盘炮310盘、条炮17盘、鱼雷18盒、擦炮9封、200头电光炮610封、100头电光炮1982封。二是加大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景区、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排出重大隐患,确保安全。三是抓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节假日期间生产形势安全稳定。四是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目前,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起,死亡14人,受伤32人,直接经济损失137.84万元。对曙光、板蚌、者兔3起道路交通事故和八宝铁合金厂1起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对6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七)深入纠风治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扎实开展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工作,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县共免收杂费及学生公用经费4340.74万元,免教科书费1200万元,补助贫困寄宿制学生2184.26万元,“两免一补”涉及13万学生家庭,减轻学生家长负担7725万元;全面推行教育收费申报制度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育乱收费、代收费大检查。同时,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拨付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目前,尚未发现各级学校存在乱收费现象。
2.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加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一年来,共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金额2900万元,参加以省为单位网上采购药品的医院23个,占总数的92%;严厉查处非法行医、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规广告等问题,共出动车辆80辆(次)、人员230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40户(次)、查处超执业范围行医15家,责令限期整改11家,现场取缔无证江湖游医17家,立案查处4家,没收医疗器械67件、没收药品23箱;加大医疗行为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滥用药、滥检查、滥开大处方、乱收费和收受“红包”、“回扣”以及私自外出会诊、手术及向外介绍检查、拿药、从中捞取好处等行为,对医疗服务中有不正之风的8人进行问责;深入开展治理医疗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付费改革的监督检查。同时,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进医疗部门行风根本好转。
3.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和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工作。全县良种补贴资金647.40万元、综合直补资金4383.56万元、其他补贴10.42万元等惠农资金全部通过“一折通”形式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无截留、挪用和扣抵现象。家电、摩托车、汽车下乡共补贴家电1879台(部)36万元,补贴汽车、摩托车3435辆352万元。认真落实农村“一事一议”制度,全县共有174个村委会(社区),657个村组实行“一事一议”筹资投劳,项目总投资2307.85万元;其中:群众自筹资金246.10万元,投劳折资313.1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1748.65万元,村民直接受益38689户174865人,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和平调现象。认真开展涉农收费监测工作,加强对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问题的专项治理,共建立涉农收费监测点18个,监测联络员18名,监测联系户90户。目前,尚未发现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现象。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涉农负担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待农民负担案件4批(次)50余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持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持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
4.加大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以规范和理顺劳动关系为突破口,以全面维护农民工权益为重点,以劳动监察执法为保证,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全县农民工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共监督21家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财政专户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99.82万元;查处44件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为322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8.59万元;督促一户用人单位发放农民工工资157万元,涉及农民工785名;清退押金4户,涉及农民工167人。
5.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对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协会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以及中介组织搞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目前,尚无重大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6.狠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县政府纠风办对评议的31个行政事业单位、6个公共服务部门的评议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并将评议结果通过行文和网络两种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责令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县公安局、卫生系统、移动公司等部门和单位限期作出整改。对卫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跟踪问效检查,对县医院因乱收费涉及的7名工作人员进行问责。根据文山州政府纠风办、文山州监察局《关于印发<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县公安、司法、林业、国土资源、教育、卫生、民政、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畜牧、文化、农业等12个被评议部门,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政风行风进行了调查和评议。全县被评议的基层单位共发出评议调查表10741份,收回9058份,征求到意见建议884条;各部门发出评议调查表668份,收回663份,征求到意见建议144条;县乡两级共制定整改措施912条。通过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同时,按照州纪委《关于做好“七乡观察—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县安监、国土、林业、计生、民政等部门领导做客文山“七乡观察—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在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7.认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注重宣传,相关单位在显著位置公布治理公路“三乱”投诉电话,在重要道路和各执法机构发放治理公路“三乱”宣传资料;建立交通系统公路水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动态管理,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建立县治理公路水路“三乱”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治理“三乱”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三乱”反弹;加强巡查,针对公路“三乱”问题较易发生的地方进行经常性巡逻检查,在春节前后的运输高峰期,共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出动警车140辆(次),查验车辆8000余辆(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58起,确保辖区内未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加速“绿色通道”建设,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一年来,全县境内无公路“三乱”现象。
8.认真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号)和省、州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大清理规范工作力度,县、乡所涉及的20余个部门和单位除个别保留为促进整体工作而设置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按规定撤消。目前,全县无违规违纪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同时,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大操大办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婚宴审批制度,禁止大操大办婚宴。
(八)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1.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一是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主题实践活动和“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的要求,坚决克服自满、懈怠和厌倦情绪,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好规定动作,高质量、高水准地抓好自选动作,做到“四个活动”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实现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有新提高、解决问题有新突破、创新机制有新进展、作风建设有新成效、队伍建设有新面貌的目标要求。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以及中央反腐倡廉的重要决议、决定,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行为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三是抓班子带队伍。注重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领导能力和驾驭水平,营造团结进取、干事创业、务实高效的良好氛围,努力带出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充满朝气和活力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四是注重干部培养和锻炼。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使干部进得来、出得去,形成一潭“活水”,吸引各方人才,不断发展壮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年,共从外单位交流到县纪委工作4人,提拔使用5人,安排8人参加省、州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履职能力。3月份,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8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10月份,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和《贺国强书记在中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指明方向。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发〔〕9号、1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中纪发〔〕9号、10号文件下发后,我县及时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并草拟出我县贯彻落实的初步意见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时,根据中央、省、州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草拟上报《关于加强县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县纪检监察系统办公办案装备配置标准和实施办法》,待县委、政府行文后组织实施。目前,已配备一名非中共党员的监察局副局长,进一步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派出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主动参与。加强与负责联系部门、乡(镇)的沟通联系,主动介入,主动参与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关注部门重大事项,监督部门重大决策,创新工作机制,推动部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大胆管理。认真履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赋予的职责,在县纪委监察局授权的范围内,克服“畏难、畏关系、畏后路”的“三畏”心理,大胆管理,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负责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把被动监督变为主动监督,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对部门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项目资金监管、节能减排、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抗灾救灾资金监管、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作为监督重点,加强监督和约束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四是狠抓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为抓手,以领导干部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乡(镇)、部门领导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性、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认为反腐倡廉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抓工作落实缺乏主动性和连续性,“一岗双责”要求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少数领导干部存在作风不实、办事拖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四)在预防腐败整体推进、系统治理的新形势下,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效预防腐败的办法和措施不多。
(五)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后,委局和纪工委的经费紧缺,编制不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打算
,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纪委四次全会以及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全力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党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一)抓监督,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出成效。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正确处理和把握反腐倡廉工作与科学发展的关系,始终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对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监督和奖惩机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落实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促进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着力查处并纠正违规用地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在房地产规划、开发建设、销售中以权谋私等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抓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出成效。不断完善和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上下工夫,健全工作机构,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紧紧抓住党政“一把手”廉政承诺不放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反面警示教育,切实把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抓宣教,在筑牢干部思想防线上出成效。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强化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着力把廉政教育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以廉政文化“七进活动”为抓手,把廉政文化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注重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教化作用、约束作用,积极探索实施廉政教育约谈制度,做到“五个必谈”:即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前必谈、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启动前必谈、群众有反映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发现不廉洁问题苗头时必谈,常打招呼、早提醒,防病于未发之前,治病于初始之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护干部健康成长。
(四)抓教育,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上出成效。继续加强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切实纠正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全面清理和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五)抓预防,在拓展源头治理工作上出成效。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工作规划》精神为主线,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真正把制度变成防治腐败的“高压线”和“防火墙”;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办公、集中审批制度;继续完善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形式和内容,打造“阳光政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六)抓治理,在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上出成效。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捐赠抗震救灾款物的专项检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隐瞒不报等行为;认真开展对制售假劣农业生产资料、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虚假药品广告等问题的综合整治,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安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挪用、截留、克扣、侵占、贪污各种支农惠农资金的行为,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协同有关部门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切实解决拖欠和恶意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大力治理整顿“小金库”,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率的主动性和警惕性;认真开展对中央和省、州、县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七)抓惩处,在突破大案要案上出成效。畅通**举报渠道,不断加强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进一步提高初信初访的首办率、**举报初核率和立案件的按期办结率;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围绕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等;继续查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成果;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八)抓创建,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出成效。继续完善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后续管理工作,理顺工作关系,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帮带,不断提高派出机构整体履职水平,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检验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效;认真贯彻中纪发〔〕9号、10号文件精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夯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工程;加强纪检监察法规政策、业务知识和办案能力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根据工作需要分期分批举办业务培训,促进业务能力迅速提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继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把“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平安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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