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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局2014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5/2/17

区水利局2014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区水利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和局党组的关心下,以狠抓纪检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及开展“五水共治我争先”大比拼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纪委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区水利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有效推进了全区水利各项工作。现就区水利局纪检组2014年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1.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党组主体责任。
区水利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突出党组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全区水利事业的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建立健全了区水利局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领导责任机制。局党组会议8次听取、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深入实施《区水利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7年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领导责任分工》(吴水党【2014】13号),将11项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到8位局班子成员,形成了“有牵头领导、有主抓科室、一套班子推进”的责任体系。
2.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格依纪依规。
一是开展廉政教育。区水利局纪检组以身份角色变换为契机,扎实认真履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4月份,根据市、区党委、纪委的统一安排,区水利局纪检组实现了派驻管理。派驻管理后,区水利局纪检组第一时间通过严明党的纪律,切实要求区水利系统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抓好自身作风建设。今年以来,纪检组到下属事业单位排涝站开展了一次廉政党课,进行了廉政专题教育。
二是开展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活动。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及时协助党组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作的工作报告、对《决定(讨论稿)》的说明和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努力在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特别是针对《决定》中关于依党纪党规治党的最新精神,着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深入学习。
三是“重拳猛药”刹“四风”。特别是突出“四抓”,抓节点、抓重点、抓巩固、抓深化,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开展了全局机关干部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外情况排查,43名干部作了调查反馈,无一人有配偶子女移居国外。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7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开展正风肃纪督查工作。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工作纪律、机关效能等进行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的检查。结合“局长驻点工作室”,开展进村入企、基层走亲等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同时,强化机关效能和服务意识,对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做到提前介入,主动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变被动为主动,为项目快速推进提供支撑。至10月底,已为南片碧桂园项目、埭溪天润狮子山风电项目、上实花园酒店项目、湖织大道拓宽工程项目等全区21个项目及时提供审批和水土保持审查服务,在审批过程中,既严格依法依规,又主动热情服务,有力推动了项目进展速度。同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公务招待会议、公务用车等机关“三公经费”。今年一至三季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了29%,特别是接待费同比下降48.62%。
四是严格编制纪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在编员工停薪留职问题,经局纪检组深入调研研究后,报经局党组同意,对同志进行了辞退处理。
五是规范社会化培训。根据区委组织部吴组通【2014】15号文件《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的要求,对全局机关干部参加学历教育、社会化培训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严格根据文件规定,对相关学费的报销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3.力推“三转”促进“五水共治”,有为不越位。
今年以来,区水利局纪检组以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活动为契机,以抓纪检职能转变为切入点,以转方式、转作风为着力点,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周密计划安排,精心设计载体,推动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工作。
一是活动无缝合。把区纪委开展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大实践活动,与区委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踏石留印”大比拼活动及当前“五水共治”工作紧密结合,聚焦“四风”开门查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进村入企召开座谈会、基层走亲面对面交流、自我查找等形式,全面广泛查找突出问题。共发放征求意见表115份,进村入企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6次,基层走亲组团服务与群众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120人次,共征求到对局领导班子意见建议57条,经梳理归纳为11条,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四风”方面的问题共有151条,从而看到了差距和不足,为推动“三转”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问题整改的监督,督促班子成员及时开展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协助局党组向社会公布了三项整改措施,目前三项整改措施正在抓紧落实中。
二是治水先治人。面对今年艰巨的的“五水共治”任务,区水利局先从提升人的精神面貌着手,提出了水利人要做到“四个像水一样”,即像水一样滋润万物、无私奉献;像水一样坚韧不拔、奋进不止;像水一样心胸博大、海纳百川;像水一样光明磊落、公正清廉。在全局开展了“五水共治我争先”大比拼活动,梳理出14项重点工作项目,细化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各责任团队、各责任人员,每名班子成员包干2项重点工作项目,并把14项重点水利工作项目进度目标细化分解到每月挂牌公示,班子成员之间、各责任团队之间、每个责任人之间开展项目进度、项目质量、服务水平、奉献精神“四比拼”,通过“四比拼”评选出“每月一星”(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并张榜公示,比拼成效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激发全局人员的工作干劲,有力推动了机关效能建设。
三是勤监督检查。“五水共治”是全省的中心工作,今年我区水利建设项目多、要求高、责任重,面对总投资达7亿元之多的项目,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保稳定、保廉洁,整体推进以防洪水、排涝水为重点的水利设施大建设,大力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西山、诸墓圩区整治(城市防洪)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塘综合整治,机埠标准化建设和河道清淤、生态河道建设等14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局纪检组牵头加强对各水利项目进度、质量、廉洁自律情况的督查,警钟长鸣,要求项目建设情况明、数字准,每个项目管理人员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确保项目高质量、干部高素质、群众高满意,办好事、不出事。
4.加强干部选拔全过程的监督,阳光下选人。
一是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等好干部五个标准,以“狮子型”干部选配为重点,注重从一线锻炼干部、发现干部、选拔干部,让一批有实际水利工作经验的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全年共开展中层干部竞聘选拔2次,新提拔干部6名。
二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牢固树立“重品行、重能力、重公认、重实绩”的鲜明导向,一如继往地在选人用人上制定并实行了规范的程序。今年的两次中层干部选拔,我局都在提名上将权力交给群众,实行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在选拔上实行竞聘演讲,现场打分;在决定人选上实行党组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同时,认真履行干部监督管理职责,探索建立中层干部日常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探索健全干部日常考察和业绩评价体系。
5.切实履行重要环节的监管工作,监督全方位。
水利工程建设、权力阳光运行等工作一直是区水利局纪检组的重要关注、监管环节,今年以来,采取了四项措施加强对这些重要环节的监管。
一是加大项目监督。区水利局纪检组对全区水利建设项目加强了监管,拓展了监管力度和深度,积极探索项目全过程监督新方式。首先是实行了“三必谈”,即对每个工程项目业主单位、中标施工单位、局内设相关监管科室的负责同志、经办人进行项目建设前的廉政告知约谈,讲清讲明有关纪律和廉政规定。再者是加大工程项目信息的公开,对全区有关水利工程项目的各种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区工程项目信息公开网站和市、区两级招投标中心大厅电子大屏幕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扩大群众知情权,便于群众监督。
二是开展重点水利项目专项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方式和成效,探索实施重大水利项目业主的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局纪检组已初步建立了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县专项纪检工作组,探索对重点水利工程的日常监督工作。
三是加强工程招标管理制约腐败。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农田机埠、节水灌溉等技术要求不高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符合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前提下,合理设置标段,避免因标段过大影响工程建设,增加质监监管难度,同时可促使更多的符合一定资质的水利施工企业参与工程建设市场竞争。
四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审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纪检组全面规范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实行项目绩效考评制度。特别是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设备用品采购,严格按上级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确定施工单位或供货商家。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审工作。严格按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事。同时强化了年度内审工作力度。
6.强化权力制约,保障依法行政。
一是规范领导权力运行。突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等权力运行机制和程序,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一把手”权力运行程序,出台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一把手”五不分管制度》。
二是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权力。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权力规范与制约。与区财政局联合,加强对水利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出台了《区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分配、监督作出了一系列严格规定,有效确保了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安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专门增设了副总工程师岗位,明确了质量监督专职人员职责,强化了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管。同时,加强了对全区重点水利工程的全方位监督,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区)建设强化了监督检查,及时成立“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区)”建设项目专项督查组,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开展了专项督查。
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行使。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我局从工作目标、范围对象、工作内容、职责分工等方面,认真梳理了行政职权,并及时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最后确定保留190项行政职权。10月中旬,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和局网站上公开了“权力清单”。“权力清单”的推行,确保了行政职权运“有程序、有规范、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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