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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制宣传状况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2/11/23

农村法制宣传状况的调研报告

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已历经近25年,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增强,绝大多数群众懂法、守法,越来越多的群众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因诸多因素,目前,一些农村的普法教育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通过进行深入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关于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工作方面问题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农村法制教育的基本现状

㈠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成果

经过近五个五年普法教育,各类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发生了较大变化,法制宣传的形式也从单一的发发资料、听听广播、看看图片,发展到集中学法、广播电视网络普法、远程教育系统普法,法制文艺演出、以案说法、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具体是:一是增强了依法评判是非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动辄打人骂人及械斗等不良现象已不常见;二是增强了依法办事的意识,在涉及经济和民事关系时,能够按法律要求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发生经济等纠纷时,能够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增强了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与能力。同时,农村广大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农村各项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

㈡农村法制宣传的几种途径

总体上说,对村民法制教育难度比较大,要做到深入普法确实不易。但村“两委”能克服种种困难,因地制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了一些力所能及的普法活动:一是利用党员大会、部署工作等时机,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人民调解员学习法律知识;二是结合严打整治、换届选举、计生工作等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三是组织人民调解员、义务法制宣传员送法上门,分发学习资料,向村民和外来人口进行简单的法制宣传;四是利用法制宣传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五是邀请乡镇一级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同志给村干部、村民上法制课等;六是普遍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二、农村法制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开展全民法制教育中,各级各专业部门,特别是乡镇(办事处)、村干部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功不可没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和阻碍了农村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

㈠对普法工作的现实和长远意义认识不够深刻

大的普法网络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由于某些普法人员没有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将普法当作可有可无的事情,导致某些环节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㈡普法工作队伍素质不高

通过调研发现,某些普法人员自身不注重学法,甚至对自己正在宣传的法律都没通读过。

㈢普法形式针对性不强

农村常用的普法形式不外乎有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实践证明都有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些方式在农村究竟能发挥多大的作用?通过调查发现,这些方式的针对性仍然不强,而且很不系统,存在“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现象,宣传的内容不一定是农民的需要,对农民的吸引力仍然不够。

㈣普法监督考核不力

长期以来,农村普法工作给人的印象是有动员、有部署、重形式、轻实效。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缺乏一个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和效果考评机制。现有的检查主要是对有无开展普法工作进行检查,对普法的效果则似乎“不闻不问”,导致普法成了单纯地“摊派”法律,使普法效果大打折扣。

(五)普法宣传物质条件匮乏

要进行普法宣传,不是光靠嘴上说说就行的,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做支撑是不行的。有些村的集体经济匮乏,负债累累,化解压力巨大,普法经费短缺、宣传资料紧缺、宣传设备落后,这些都是制约农村普法工作的客观原因。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村普法人员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农村普法在广度和深度上大打折扣

三、解决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问题的对策

(一)“法律六进”是“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其中“法律进乡村”工作的支撑点和辐射面就是广大农民群众。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是要引导农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

(二)建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挖掘宣传资源。做好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要紧紧抓住领导这个龙头,主动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普法主管部门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充分调动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整合相关资源,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农村普法义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落实保障措施,强化阵地建设。要积极落实普法经费,保证数量,并将其纳入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通过普法经费的有效投入,使普法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才能做到普法工作有“地”放矢。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作用,村级要设立专职宣传员,发挥村两委、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党员干部的作用,聘请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担任农村普法宣传志愿者。只有经费保障,设施完善,部门参与,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普法工作才能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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