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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计划生育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8/2/1

县计划生育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6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计生委指导和支持下,我局以“双创工作”为抓手,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较好地完成了县委、政府和上级卫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将2016年上半年卫计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重建再攻坚,实现“发展式重建”目标。
按“科学重建、阳光重建、廉洁重建”的要求,确保在“7.20”和年底两个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时间段内重建任务。坚持投入使用与建设同步推进。及时研究管理、人才、服务等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合理配套医疗设备资源,确保重建项目建成一批、投用一批。
卫生计生灾后重建项目共20个,估算总投资15031万元,其中县中医医院列入科威特政府贷款规划,总投资9980万元。其余19个可控项目总投资5051万元,截止2016年5月,完成投资3486万元,完成投资率76.14%。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灾后重建可控项目共14个,截止2016年5月,14个可控项目中7个维修加固已全部完工,7个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中已全面完成1个,其余6个主体完工、装饰装修,总计完成投资3416万元,完成投资率78.86%。
2.计生灾后重建项目共5个,截止2016年5月,已完工4个,还有1个项目委托大溪乡政府打捆实施,正在有序建设中。
3.县妇幼保健院新办公大楼全面完成,计划6月10日前完成全部设备及人员搬迁工作。
(二)继续做好基本医保扩面提标工作
1.继续做好基本医保扩面提标工作。2016年,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7077人,参合率达到99.7%;截止4月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344人,参保率达到10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070人,参保率达到100%。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6%,实际报销比70%;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20万元/年,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3万元/年,达到当地职工(居民)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继续加强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参保工作。
2.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新农合继续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试点范围。重特大疾病按病种付费报销达70%;城镇医保将高血压、糖尿病、器官移植等20种常见病、重大疾病纳入特殊门诊支付范围,减轻慢性病、重特大疾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将肺癌等12种疾病纳入医疗救助试点范围。
3.加大了医疗救助资金投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截止4月底资助参保、参合困难人群共计1356人,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
4.完善医保支付制度。结合门诊大病和住院推行按病种付费,继续对急性阑尾炎等13种病种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行医保住院费用总额控制制度,深化医保门诊统筹改革,结合门诊统筹推行按人头付费。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将医疗机构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定额控制情况列入医保分级评价体系。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乡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80%以上,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形成;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并按要求适当提高中药饮片和中医药诊疗项目报销比例。
5.提高医保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巩固完善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移接续制度。积极推进医保管理经办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加强基本医保基金收支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四合理”监管,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监管,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实现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对接。目前,在我县医保基金的管理中,我县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市率先开通了医疗保险基金“网上银行”,实现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的对接,不仅为业务系统数据与财务数据及时核对,实现“日清月结”,提高稽核及时性和实效性创造了便利条件,而且还优化了经办流程,从源头上确保了业务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从而提高了下游岗位使用业务系统数据的效率,进而提高了经办效率,加强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建立城乡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体系,实现病人在各医疗机构之间的持卡就医和身份识别。
(三)医改工作成绩显著。
1、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全县9个乡镇卫生院和所有村卫生室继续巩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集中网上采购和零差率销售,并巩固落实了医保支付政策。提高了村医补助,并将公共卫生服务和经费下沉到村卫生室。切实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积极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截止4月份,县人民医院医院药品采购金额为1927041.75元,其中上网采购药品金额为1927041.75元;县中医院药品采购金额为496528.3元,其中上网采购药品金额为496528.3元。县人民医院国家基本药物(含中药饮片)收入/县级药品收入为53%;县中医医院国家基本药物(含中药饮片)收入/县级药品收入为75%。
2、规范了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56号),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政策。科学合理制订了招标采购方案,在县卫生局设立了基本药物采购和支付中心,落实了集中付款和供应配送政策,积极做好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基药配送工作,确保了基本药物及时配送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上网采购率和集中支付率达100%。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1)、积极推进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达标评审工作。我县9个乡镇卫生院有5个已经评审达标,46个村卫生室有30个评审达标。结合灾后重建争取在2016年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达标率达85%,村卫生室达65%。
(2)、积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按时到位。
(3)、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县、乡、村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有规划和进度安排,并制定了培训方案,针对各级各类信息执行人员开展了培训。制定了相关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未发生卫生信息系统安全问题。建立了数据上传管理制度,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安全上传数据。全部乡镇卫生院实行了电子病历,县人民医院实施了远程医疗网络。积极开展了信息化建设督查工作,积极组织信息化工作验收、自查和评估,完成总结评估报告。
(4)、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目前我县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有18人,基本实现了城市每万名居民有1—2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4、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传染病和中医“治未病”工程。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了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搞好中医药文化宣传和普及。加强中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达100%以上。按要求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
(2).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作用,指导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各项任务。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加强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应急医疗救治、精神疾病防治等体系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按国家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村卫生室专项经费分配比例达40%以上。全县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稳定在99%以上。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为4580人、人、183人,发现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90%。积极落实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实现传染病发病率稳中有降,未出现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积极创建急性传染病防控示范区;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8%以上,完善慢病防控工作机制,全面实施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治疗工作;截至4月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20人,农村妇女增补叶酸136人。我县已经启动国家级卫生县城的创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8.41%。
(3).深入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成立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配备有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县、乡、村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二期完成,乡镇医院三期完成,农合异地即时结报完成。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信息化,数据全部录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辖区内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规范化建档,规范化建档率达99%。逐步加快妇幼、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医疗卫生结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继教信息化管理系统,强化医院远程医疗工作。逐步构建县、乡、村三级远程会诊医疗系统,推进区域医疗协同、电子病历工作。我县将继续深化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完成居民健康卡用卡环境部署,医疗机构接入市级卫生计生信息平台达100%,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一级医疗机构门诊wifi覆盖,县级二级医院已完成数字化医院评审一星。
5、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制度建设
优化规划布局情况。抓住“4·20”灾后重建契机,结合我县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完善我县卫生资源的配置标准,优化其机构布局。所有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改善群众就医条件,也为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留下充足的空间。
加快社会办医情况。贯彻落实省、市社会办医促进工程实施意见,研究出台《县社会办医促进工程实施方案》。拓展社会办医空间,实行“非禁即入”,清理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取消或合并,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审批程序和条件,提高审批效率。我县依据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适当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研究制订社会办医在土地、财税、产业政策等方面支持性政策,并向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投向医疗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倾斜。
取消药品补偿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以来(10月1日起),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均按购入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县级公立医院减少收入441736.31元(截止2016年4月),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的收入和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补偿(专项补助取消药品加成)的收入分别是为247962.00元和88347.25元(其中包括2016年12月)(其中,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专项补助取消药品加成的专项补助分别为为4.61万元和88347.25元(其中包括2016年12月)。
(2)、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
人才引进和培养情况。2016年我县为两家县级公立医院拟定公开招聘11个专业技术人员,以进一步充实其医疗技术力量。同时,县医院通过开展竞争上岗,充分激活医院内部管理体制,县中医院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初始资金10万元,每年按一定比例从医院业务收入中提取注入基金。
完成合理分级诊疗模式情况。我县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的政策措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为实现基层首诊,我县着重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推进基层人员增量提质,加大基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力度,按照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人口和范围,以及分级诊疗制度的工作需求,重新核编定岗,3年内补足配齐人员。二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按照《雅安市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方案(2014—2017年)》(雅市卫办〔〕279号)文的要求,积极开展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打造3—5个市级重点专科,1—2个省级重点专科。三是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全面落实对口支援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对口支援机制。在人才培养、医疗设备、医疗管理等方面侧重点获得支援医院的支持,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发展远程医疗。积极开展省、市、县、乡远程医疗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预诊、远程监护、远程手术指导等远程医疗活动。五是建立契约服务制度。加快推行社区(乡村)医生与居民建立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3)、分配制度
建立规范高效的人事制度情况。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编制总量动态调整,推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新进人员一律按规定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结合医疗行业特点,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情况。制订了县级公立医院继续考核办法,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
建立规范高效的人事制度情况。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编制总量动态调整,推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新进人员一律按规定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结合医疗行业特点,建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情况。制订了县级公立医院继续考核办法,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
(四)卫生和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1、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经常性与预防性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4台次、监督员16人次,对全县的4所中学、14所小学、4所幼儿园、1所村小开展工作,共计检查学校卫生23户次。在检查过程中填写《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表》共19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共12份。
2、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内容,对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及旅店业、理发业和美容美发等用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上半年共计出动车辆102台次、卫生监督员256人次,监督检查123户次,下达公共场所《巡查记录表》23份,《卫生监督意见书》共31份。
3、大力宣传医疗法律知识
一是为了推动法治创建进程,3月8日,执法大队参加了由县妇联组织开展的“三八国际妇女儿童节法律宣传活动”,以法律法规为宣传指导,以法律知识宣传单为载体,大力宣传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动监督人员4人,车辆1台次,发放宣传单、折页240余份,接受咨询20余人次。二是为贯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4月23日—27日,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大队出动6人次,在县步行街口及灵关镇开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紧紧围绕“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的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形式,重点宣传了职业病诊断程序、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义务、职业病鉴定的申请、监管机构法律责任,以及职业病的定义、放射源的概念及其危害等相关内容。活动现场共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资料2种共计600份,现场接受咨询60余人次。
4、加大医疗机构检查力度
按照市级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及2016年卫监执法工作重点,执法大队上半年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及县内部分诊所11家医疗机构展开进行依法执业检查、医疗废物检查、基本药物检查、院感检查。截至5月,共计出动监督人员133人次,检查医疗机构45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0份。
(五)妇幼保健工作有序推进
1.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婚检项目等重大项目工作。截止2016年4月农村住院分娩补助人数135人,项目补助资金6.75万元。叶酸新增应服用人数82人。
2.保质保量完成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2016年1月--2016年4月全县活产数135人,产妇总数135人,住院分娩135人,住院分娩率100%,无孕产妇死亡发生。2016年1月-2016年4月7岁以下儿童3213人,保健管理3105人,管理率95.63%;3岁以下儿童1651人,系统管理1559人,系管率96.36%,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无新生儿、婴幼儿死亡发生。
(六)扎实开展疾病控制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1.传染病防控、免疫规划工作成效明显
2016年1月至4月,全县报告乙、丙类传染病(按发病日期统计)8种,45例(乙类34例、丙类11例),发病率为76.96/10万,无死亡病例。儿童建卡率100%;建证率100%;卡介苗接种率100%;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8.68%。
2.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成效明显
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有序开展。截止2016年4月31日全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为98.25%,达到国家要求。全县9个乡镇卫生院门诊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率均大于90%,达到要求。传染病防治各项工作能够规范开展。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加强网络直报工作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上报传染病疫情信息。
(七)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1、县城和乡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努力争创国家卫生县城(乡)现已通过了市爱卫办的初评,并向省爱卫办递交了申请。
2、努力搞好创建工作。以省级卫生乡镇、村、单位和无烟单位创建为抓手,开展城市院落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行动,督促乡镇、社区、村、单位健全爱国卫生组织和制度,抓好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推动单位卫生水平。
3、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强化政府职责,积极参与和联合农工委、住建、环保、农业等涉农厕所项目建设,通过多部门齐抓共管,动员群众社会参与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摸清改厕底数和需求,开展农村改厕宣传,加强对涉农项目单位及队伍开展培训,建立卫生厕所建、用、管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我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3%。
4、分别利用麻风病日、世界结核病防治日、世界卫生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全国碘缺病防治日、艾滋病日等组织相关人员专业人员在县城和大型乡镇繁华地段多次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活动。
5、上半年各乡镇累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20余种约39175份,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累计62次,参加公众健康咨询活动累计13465余人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累计35次,参加健康知识讲座累计5333余人次,印制横幅8条,摆放大型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展板10个,免费测血压与义诊约1000余人,发放安全套1000个。
6、利用红军广场大型led播放艾滋宣传片一周累计10次,利用电视台播放宣传资料4次,播放内容为:艾滋病、手足口病、流感防控等相关知识。
(八)优质服务,统筹安排,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保持良好态势。
1.做好简化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及全面二孩两孩政策宣传和人口计划执行为方便群众办事,减化计划生育办证程序,把办证程序宣传到乡村,并在公示栏进行张贴,今年我县对乡镇计生办证人员进行培训,做到办证及时,没有超时办证情况,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以来办理生育服务登记88人。
2016年10月至2016年4月出生人口237人,合法生育230人,违法生育7人。
2.认真做好对奖扶对象的确认工作:乡镇对申请的每个对象进行初审并录入系统,县局对申请的新增对象进行核实和复核审批,做好录入系统上报工作。完成今年我县农村奖励扶助人员新增91人,往年年审通过的是547人,今年奖励扶助人数达609人;特别奖励扶助新增2人,往年年审后符合29人,今年特别奖励扶助人数33人。
3.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为符合条例的0-18周岁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771人户,(宝府办发〔〕13》号)。
4、今年新增流动人口入库数:1041人;流动人口重点信息反馈率、接收率、及时率均是100%;录入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九)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
按照市卫计委、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我县从2016年3月开始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下设创卫办在县卫计局。县卫计局通过与省医政处、市爱卫办积极沟通,细化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在全县公共区域、车辆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每周开展“网格化管理”活动,主动清扫办公区域,从自我做起,做好表率。重点对城乡结合部进行“无乱治理”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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