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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事迹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5/9/8

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见义勇为事迹材料

学雷锋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先进集体
之区镇综治办事迹材料
近年来,区镇政府综治办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动员和协调全镇各方面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时刻不忘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心系群众,热情服务,无私奉献,为维护镇良好治安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几十年如一日的学习雷锋精神,在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等方面涌现了杰出典型,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树立了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
在镇,综治办主任的名字家喻户晓,几乎家家都留有他的手机,谁有什么困难,只要拨打他的手机,他总是迅速赶来。
在群众眼里,是正义的化身,是大家身边的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活雷锋”。
见义勇为,中巴车上多次制服扒手。
今年51岁的曾是西藏边防部队的侦察兵,退伍后,先后在大足回龙、金山镇等地工作。据统计,从1984年工作至今,单独或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00余人,帮助抢救车祸伤员数十人。镇上百姓对赞不绝口。
1994年4月4日,在一辆从镇至大足的中巴车上,撞见一青年男子正在行窃,想也没想就扑上去,将其按倒在引擎盖上。扒手威胁他少管闲事,否则会惹来麻烦,却说:“我是从战场上下来
的,还怕你不成?”最终,在其他乘客的协助下,将扒手扭送到当地派出所。
1999年1月,乘中巴车时发现两名扒手。为了不打草惊蛇,在一旁暗中观察两人的动向。两名扒手得手后,迅速换乘另一辆车。向失主了解清楚情况后立刻向派出所报警,并迅速坐上扒手换乘的车辆,成功将两名扒手擒获。
乐于助人,为农民工兄弟义务维权。
为农民工兄弟讨薪维权的道路是艰辛的。4月30日,镇村年仅19岁的村民在省市工地打工时不慎触电身亡。因罗才到该工地20多天,对方老板拒绝赔偿,由于与出事地点相隔千里,又不懂法律,家属悲痛万分,不知所措。听说镇的主任是个热心肠,或许能帮上忙,家属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了。
深知农民工兄弟是弱势群体,对法律了解不多,维权意识也不强,且普遍经济条件较差,维权之路十分艰辛。“我多少还懂点法律知识,只要谁需要我帮忙,我都会尽力而为的!”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在遵义,晚上,他努力地搜集证据,查阅资料;白天,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此案实际情况,与对方展开激烈“谈判”。最后,他成功的为死者家属争取到了9.5万元的赔偿金。
近年来,为在外打工时遭遇不幸和欠薪的农民兄弟讨公道洒下了一路汗水,可他从来没有一句怨言。见义勇为、乐于助人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危险。许多人对他表示不理解,包括他的亲人。却说:“父母的言传身教、部队的培养,让我养成了一种习惯,对这种事绝不会视而不见”。
由于主任的良好表率,镇综治办的工作人员都加入到了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行列,先后有10人次获得市、区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先进表彰。
“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是一种社会风气,因为我相信,遇到危急情况,总会有人站出来。”说,自己会一如既往地将这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发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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