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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品牌农业工作总结及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2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品牌农业工作总结及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品牌农业工作总结及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按照贺政发〔〕10号、贺政发〔〕24号文要求,我局与财政局、商务局一起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农产品商标的注册以及品牌商标的监管工作,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一是以品牌农业发展办公室名义征集贺州农产品共用商标;二是通过在媒体发表宣传稿件和发布广告等渠道对共用商标进行宣传;三是做好共用商标推广使用工作,为使用者提供各项服务。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项目建设目标,认真落实市政府发展品牌农业工作部署,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为促进全市农产品商标战略的实施,市局局长易安辉同志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扎根贺州实际,撰写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贺州市农业品牌战略》一文,认真分析了我市品牌农业发展现状,提出了农业品牌发展的任务目标、具体措施,明确我市农产品商标战略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的若干意见》后,我局安排人员马上着手开展农副产品共用商标的征集工作,和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宣传工作。由副局长邓乐同志负责农产品商标战略宣传全面工作;商广科科长黎强、科员张锐先同志具体负责共用商标征集推广、授权使用服务,以及商标监管工作;办公室李季芳、李竞森同志负责有关材料的组织报送和宣传工作;协会办副秘书长陈昱吉、工作人员黄军同志负责广告小礼品、外包装、条幅制作工作。
(一)农副产品共用商标的征集工作
5月30日,我局在《贺州日报》、红豆网发布《关于征选贺州市农副土特产品共用商标的启事》,向社会广泛征集创意新颖、具有贺州地方特色、能体现贺州农副土特产品的商标。至6月25日,共征集到农副土特产品商标20件,其中“八步香”、“姑婆山”、“姑婆山九铺香”、“贺农”、“九铺香”等14件农副土特产品商标符合《启事》所公布的征选条件。6月26日,在《贺州日报》、红豆网发布《候选商标公示》,将应征商标向社会公布,同时印发《候选商标公示》份分发到八步区内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市民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应征商标的意见,确定14件入围商标。7月3日,发出《关于评定贺州市农副土特产品共用商标的函》邀请贺州市知名、权威人士参与农副土特产品共用商标的评定工作,同时附上《入围商标简介及评定意见表》,将14件入围商标的注册类别、持有人(或申请人)、创意说明、注册情况等详细情况提供给评委。发出商标评审表21份,收回17份,7月19日,在《贺州日报》、红豆网发布《公告》将经过评委和市发展品牌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评定商标向社会公布。其中,“八步香”等6个商标转让商标所有权给市发展品牌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发展品牌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单位负责授权使用。
(二)商标品牌战略的宣传工作
根据市政府提出的“注册一件商标,带动一方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工作要求,我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市场、乡村,扎实开展商标知识传授和以商标法为主的普法宣传活动,并通过调查掌握农产品类型、分布、品质特征等第一手材料,引导、鼓励分散从事同一种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和市场推广的农民、个体户、小企业,使用同一个品牌,大力宣传集合力量、同树品牌、共享效益的意义。同时,积极联络区内外主流媒体,在报纸、电台、网站宣传我市发展品牌农业工作。7月以来,在主流媒体发表宣传文章4篇,其中:于7月10日《人民日报》华南新闻头版头条发表了多字(附图片)文章1篇,7月3日在《广西日报》七版头条发表4000多字附图片的专题报道1篇,7月下旬在广西电台、贺州日报、贺州电台等媒体分别刊登了宣传文章。
(三)商标监管工作
为了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保护力度,我局建立了商标打假维权工作制度,一是安排工作人员走访企业,宣传有关商标保护的知识,保护引导企业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帮助企业强化内部商标管理措施;二是严格审查商标印制单位的资质,加强对商标印制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规范商标印制行为,堵住假冒侵权的源头;三是把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积极引导农民为农产品取“美名”,鼓励农民闯市场、创品牌。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分析
项目支出预算总额21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1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3万元。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已征集农产品共用商标13个,买断其中6个商标的所有权。已开支征集经费1万元、商标转让费3万元。
2、已在《人民日报》、《广西日报》发表多字、4000多字附图片的专题报道各1篇,费用2万元。
3、印刷“八步香”系列广告小礼品、招贴画,已开支21883.00元。
上述开支共81883.00元。
(二)使用效果分析
我局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的项目预设目标是将共用商标推广到我
市主要的优势农产品中,促进我市农产品牌发展,使我市农产品品牌知名度扩大到区内外。由于我局在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工作中重视市民参与,重视媒体宣传,已经在我市社会各界造成一定的影响。其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市民参与程度看,相对部分市民对农产品品牌战略比较关注。征集共用商标过程中,在《贺州日报》、红豆网等媒体发布了多次公告,在红豆网贺州论坛上发贴,使我市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的工作思路在本市各阶层人士当中有初步认识,从评选入围商标时市民参与的程度看,市民和各部门人士对此事是比较热心的。我们向各单位知名人士发出商标评审表21份,收回17份,收回率达81%;向各阶层市民发出商标公示表份,收回1023份,回收率达51.15%。
2、从媒体对我们通讯员新闻稿件的重视程度看,对我市农产品品牌战略是认同和关注的。我们通讯员发出的宣传农产品品牌战略的稿件在《广西日报》、《人民日报》都受到重视,分别在显著的位置附图片的专题报道,为今后加大我市农产品宣传力度,提高我市农副产品在区内外知名度打下良好基础。
3、从共用商标授权使用情况看,“同树品牌、共享效益”的思路引起了农副产品经销商的关注和认可。目前已经使用共用商标的经销商有7户。
三、工作计划:
1、在商标注册证书送达时,将余下3万元商标转让费付清。
2、在上半年在广东选择一家媒体发表专题报道或图片报道,预算费用1.5万元。
3、在第一季度完成其余下广告小礼品、农产品外包装制作。
4、在元月中旬,组织人员赴广东与当地工商局、农产品批零市场、农产品经销大户加强联系,一起策划在当地农产品批零市场开展贺州农副土特产品宣传、推介活动,与经销大户共商如何打响贺州农副产品品牌,提高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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