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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8

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县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80号)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于7月至8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执法活动的重大意义。
上级对专项执法活动高度重视,相继召开专题会议,省、市政府分管领导做了具体部署。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之际,为体现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理想,以人为本的理念,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重点保障弱势群体和示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专项执法活动十分及时和必要。我县在收到有关文件后,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批示,分管领导部署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学习。在第一时间内将文件宣传、传达到位。
二、思想重视、组织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
我县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政府办于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乡镇、各县委办局及直属单位。要求各乡镇、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了各乡镇劳动保障所所长会议,要求各乡镇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主要领导为组长,劳动保障、公安、国土、安监、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着力营造浓烈舆论氛围
我县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印制了《致各用人单位的公开信》和《致广大劳动者的公开信》宣传材料份,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并在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地段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活动,现场咨询200人次,通过宣传在全县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1、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
各乡镇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砖瓦厂、采石厂、石子厂、乡镇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县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2、开展严格执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7月20日我们检查中发现我县侍庄乡砖瓦厂存在拖欠职工工资行为,我们立即对该单位开展了深入细致的专项检查,经调查,该单位每月未全额支付职工工资,存在着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我们立即要求该单位整改,将拖欠职工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中,通过我们说服教育,该单位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并于7月23日将拖欠职工的工资款共计1.25万元带到我县劳动监察大队现场发放了职工工资,通过受理投诉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各部门的执法联动,严肃处理了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我县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五、下一步打算
1、制定我县关于劳动合同管理的政策文件,从宏观上强化对劳动合同的管理。
2、对已检查的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3、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认真严格地开展执法,规范用工,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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