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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女法律维权岗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7/7/21

市妇女法律维权岗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2月市第一家妇女法律维权岗挂牌成立,经过4年的不断探索发展,现共建立妇女法律维权岗(站)2422家,实现了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全覆盖,通过各县(市)区妇联的统计、汇报和实地走访,市妇联对妇女法律维权岗进行全面的调研摸底,掌握情况如下:
一、四类维权岗(站)运行状况和特点。
根据设立地点不同维权岗主要可以分为四类。
名称
个数
比例
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
村级维权站
2106
87%
基层妇女干部、热心群众和志愿者联合调解矛盾
镇级维权岗
159
6.6%
依托综治大调解,借助各方力量共同处理化解矛盾
律师事务所维权岗
10
0.4%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服务、把握基层动态,并参与妇联活动
法院等职能部门维权岗
35
1.9%
各部门从更专业的角度提高了维权能力,同时法院系统创新设立了家事审判法庭
1、以村委会和村级调解室为依托的村(社区)维权站,调解纠纷进家门。
全市共建立村(社区)级维权站2106个,占维权岗总数的87%,维权站主要设在村委会和基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由村妇代会主任、村干部和调解经验丰富的热心群众肩负日常工作,有效解决了基层群众交通不便、不懂法律、投诉找不到门路的问题,同时类似鼓楼区的“宋晚霞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云龙区的“老村长调解室”等众多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室的加入,使妇代会主任、村干部、热心群众和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志愿者联手解决问题,即结合了当地的风土人情又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使基层矛盾有效化解在萌芽状态。
2、以综治调解中心和司法所为依托的镇(街道)维权站,联动联调在一线。
全市设在镇综治大调解中心、司法所和镇妇联的维权岗共159个,占维权岗总数的6.6%,镇级维权站较好地借用了综治大调解成员单位和司法所人员的力量,借助了政府“百姓服务零障碍工程”及有关部门服务群众的政策,在处理问题时形成合力联动联调,有效解决了基层矛盾一般涉及面广较为复杂,而妇联组织独自面对却无力解决实际困难的问题。
3、以律师事务所和妇联**接待窗口为平台的市、县(市)区维权岗,专业维权有实招。
全市共在10家律师事务所设立了维权服务岗,占维权岗总数的0.4%,在全市5县1区所有的12338维权热线服务点和市、县(市)区2级12个妇联**接待点都设立了法律维权岗,通过直接面对群众把握基层动态,为各级领导调研把握基层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同时在为群众提供一对一免费法律咨询的基础上,事务所还免费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和诉状,免费对重点侵权个案提供法律援助,各律师事务所维权岗还随时为同级妇联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妇联的行风热线、广场咨询、法律大课堂等各类活动,也弥补了妇联专业人才不足的欠缺。
4、以法院、民政等职能部门为主体的专业维权岗,创新创优显成效。
全市2级法院妇女法律维权岗设立已实现全覆盖,同时在民政、公安、人保等共在35家职能部门建立维权岗,约占维权岗总数的1.9%,以专业的角度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解决实际问题。目前主要设在法院民一庭的维权岗已较为完善,对涉及妇女维权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实行“三快机制”和““四优先原则”及时处理,同时法律维权岗还通过定期开展巡回法庭、流动办案活动,将法庭开到妇联的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室、社区的活动中心和农家的院落等措施,让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在此基础上部分维权岗对深化维权内涵,丰富服务方式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鼓楼区法院维权岗指定法官具体与村(社区)挂钩联系,每周五到社区解答村级维权岗遇到的法律问题,对达成协议的调解文书进行确认,使基层维权岗的调解具有法律效力;贾汪区法院专门开设了“家事审判庭”,摸索提炼了“亲情弥合八步法”,法庭上原告、被告换成了妻子、丈夫,庭审中播放录像,闹离婚没进法庭先吃团圆饭,庭审配上心理咨询疏导等都是“家事审判庭”独有的特色,出色的工作成效被省高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区党委政府也专门为其设立了独立编制,这在全国还属于首例。
二、主要作用和成效
各类维权岗(站)从建设、服务、宣传等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1、规范管理积极探索,通过不断努力维权岗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经过不断努力,市自上而下的四级维权建设已实现全面覆盖,各岗(站)统一挂牌、统一制度、档案齐全,实现了规范管理,各维权岗服务热线和12338热线、妇联**热线一起向社会公布,同时四级维权岗之间通过平常的工作会议交流、信息报送和工作任务传达、责任书的签订及培训帮助等方式实现无缝对接,成功的运作模式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关注。市政协视察我市妇女维权岗,市政协领导充分肯定维权岗所取得的成绩并做出专题批示;睢宁县创建先行,并争取到财政资金拨付,被省妇联定为苏北地区试点县,省妇联领导先后多次到睢宁视察指导工作。100家单位被评为市级优秀妇女维权示范岗,9家单位被评为省级优秀妇女维权示范岗。
2、多部门专业化维权,汇集各方资源提高了妇联化解问题的能力。
目前徐州妇女维权岗建设涵盖了法院、民政、公安、人保等13个部门和行业,95%以上的维权岗(站)联合或依托有关单位建立,有效融合了各行业众多的社会资源,提高了维权岗的维权能力。1—6月份设在两级法院的维权岗审理有关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4000多起,为1000余名妇女群众了提供了优先服务和减、免、缓诉讼费服务;贾汪区家事合议庭自3月成立以来,审结各类家事纠纷案件697件,调解撤诉614件,调撤率88%,无一上诉、无一发改、无一**;各律师事务维权岗联合各级妇联开展100人以上的法律宣传活动15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待**妇女2990人次;镇、村级维权岗联合司法、民政等部门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019件;设在民政庇护中心维权岗为96名妇女提供了综合性的救助庇护;设在公安、人保等职能部门的维权岗通过各种途径为300多名妇女群众提供了服务帮助。
3、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形成维权品牌发挥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各级妇女法律维权岗在维护妇女权益的同时也通过多种途径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贾汪区家事合议庭维权岗创新审判模式的经典做法在得到群众和领导肯定同时,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人民网、中共法院网、《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江苏经济报》、徐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其进行了宣传报道,省高院以“市贾汪区法院探索家事审判‘亲情弥合八步法’消融纠纷效果好”为题在《法院情况反映》给予转发推广;以来各律师事务所维权岗援助重大典型个案9起,睢宁的法律维权岗千秋律师事务所援助的婚外情家暴离婚案为当事人争取了12万元的抚养及补偿款,市法律维权岗敏言律师事务所援助办理的脑瘫儿医疗维权案、打工妹眼伤维权案、离婚妇女等多起案件,分别为两名女性当事人赢得41万、20万元的赔偿,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影响和好评;同时部分维权岗发挥资源优势,大力推广“模拟法庭”和“法律大讲堂”等特色宣传活动进社区,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宣传品牌,极大提高了法制宣传的宣传效果和影响力度。
三、困难和问题
1、村级维权站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础力量薄弱。人员、资金、场地缺乏的问题在村级维权站尤为明显,没有专职人员,90%村维权岗主要由村妇代会主任负责,而村妇代会主任的兼职加带干(即不是妇代会主任也不是村干部,临时代替做一段时间或一项妇女工作)率高达99%,且约10%村妇代会主任存在经常变动问题,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面对各类繁重的考核任务,对维权工作经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经费,在具体问题的处理解决中即使是最基本的通讯费和交通费她们也主要靠自己掏腰包;没有场所,维权点一般都设在村委会,但是一些差的村委会就是两间破房子,村委会成员都不坐班,有的一个村下辖几个或十几个自然村,想找到她们有时也不容易。二是专业力量缺乏。95%村级维权岗工作主要由妇代会主任完成,村妇代会主任学历普遍偏低,而大学生村官年龄太小又不具有说服力,掌握专业法律知识的村妇代会主任比例也非常小,她们处理问题多从感情和当地风俗角度劝解,一些群众或者怕在村里、镇里牵扯到当地千丝万缕的亲戚朋友关系,或者是怕在村里调解被周围的人知道后影响不好,或者是对基层工作人员不具专业的调解不信任,而不愿意到村维权站处理问题。
2、镇级维权岗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大综治考核所占分值降低。大综治考核是促进各地各部门有关平安创建的有效抓手,在促进基层各级维权岗建设和作用发挥及落实“平安家庭”创建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目前随着综治考核方式的改变,对涉及妇联系统有关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各项考核分值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也降低了基层落实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在具体问题处理上能力欠缺。镇级维权岗处理问题的主要方式为联合有关单位进行调解,多限于调解、沟通、咨询层面,不具有一定的执行力和震慑力,与这一级应有的职能不相匹配,比如面对频繁发生而伤害较轻的家暴行为,屡次劝说无效,在法律处罚层面又无能为力,致使调解显得苍白无力。
3、市、县(市)区级维权岗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设在法院的维权岗妇联人民陪审员力量的弱化。近年来随着法院聘选人民陪审员方式的改变,现在主要以聘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主,同时也由于一些妇联干部忙于工作,没能很好地在陪审工作中发挥作用,因此目前妇联组织的陪审员多是一些往届聘任的老陪审员,新增数量很少,同时由于很多人员的调离,致使妇联人民陪审员的数量有了一定程度的减少,在参与一些案件的审理中力量也有了一定的弱化。二是设在律师事务所的维权岗作用的发挥仅限于执业律师的志愿行为。律师事务所为群众提供各项免费志愿服务的前题是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但她们在提供典型案例的具体援助中却是搭资金、搭时间、搭精力,甚至在维权岗一些硬件设施的布置上,比如:制度上墙,宣传材料制作等也都是她们自己出资,很多时候面对太多需要援助的当事人也无能为力,妇联对她们缺乏经济支持的同时也缺乏约束能力,不利于维权岗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4、部分维权岗建立后作用发挥的问题。
一是缺乏考核措施。对于市、县(市)区级维权岗的建立、运行和管理,要求较为笼统,具体标准、措施和职责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健全,对于乡镇、村级维权岗(站)除了部分硬件设施要求外,也没有切实可行的督促和考核措施,维权岗的建设和运行成效主要依赖于地方妇联干部主观能动性和组织的协调能力,各级岗(站)工作开展力度和社会影响程度,与其专业组成人员数量及妇联干部业务能力强弱成正比关系。二是缺乏激励机制。除了两年一次的评比表彰外,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维权岗的激励机制,不能有效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致使许多维权岗没有竞争和争创意识,安于工作现状,甚至个别维权岗(站)建立后形同虚设,仅停留在挂了一块牌子而已。
5、各类维权岗站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一是上级和下级之间的不平衡。四级妇女维权岗(站)在网络体系建设及直接接触妇女群众数量和业务量上是“金字塔”型,但在资金、阵地、人才配备和社会资源整合上呈却成倒“金字塔”型。市、县(市)区级维权岗都能做到制度上墙,档案整齐,随时有人接待,同时她们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享有较多的社会资源,因此处理解决问题能力也较强;镇(街道)及社区(村)级妇女维权岗却受当地众多因素的制约,在相应的资源占有和处理问题能力上就要欠缺很多。二是行业和地区之间的不平衡。不同地方的维权岗建设和作用发挥参差不齐,各行业间差别也很大。法院、司法等行业系统的维权岗建设比较完善,部门领导重视,创建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作用发挥也非常明显,但其它一些系统的维权岗或因主动性不够,或因资源有限等问题,没有形成氛围,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待完善,因此维权岗的创建广度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对策建议
1、扩充力量提高基层维权岗的工作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吸纳更多热心群众和专业的人才加入到基层维权队伍建设中来,以巾帼志愿者充实弥补基层工作人力缺乏的不足。二是进一步发挥现有维权力量,将12338维权热线与其同级妇联设在律师事务所的法律维权岗热线电话捆绑,在提高电话接听率的同时,为群众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服务;在江苏妇女网上设立类似阳光**服务的网络平台,自上而下畅通信息资讯和处理途径;推行鼓楼区法院维权岗与社区维权岗定点挂钩的办法,解决基层专业人员欠缺问题。
2、强基固本提升妇联原有品牌工作的影响。
一是有效整合内部资源,加大五好文明家庭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力度,发挥妇联组织在诉调对接和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将维权岗和这些工作一起,更好的融入和促进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引起党委政府的重视,争取使维权岗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创建的大命题中。二是整合外部资源,建立定期信息和会议交流制度,加强各级各类维权岗横向和纵向的联络配合和互动;深化维权岗服务内容和内涵,组建专职高端的心理咨询、法律咨询队伍供各级维权岗在特殊案件中使用。
3、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提高维权岗工作能力。
一是争取政策,建议通过省妇联联合有关单位一起出台更多文件,进一步要求和规范维权岗建设,争取推动更多职能部门加入创建活动;将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案件陪审工作纳入妇联考核范畴,促进其作用的发挥,并争取联合法院出台政策,加强妇联人民陪审员的选聘工作,进一步壮大妇联人民陪审员的数量。二是争取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投入资金,对于村(社区)和镇(街道)级维权岗(站),根据其有效调解案件的工作成效,通过争取人大、政协调研及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等方式,向市委、市政府争取资金支持,或者通过调研报告、申请试点等方式向省妇联争取资金支持;对于设置律师事务所的维权岗,建议从省级部门出台政策,通过司法部门法律援助途径,依据维权岗有效援助案件的数量,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补贴;对于市、县(市)区12338接线和**接待人员,建议省妇联制定统一标准督促同级妇联给予**补助;对于其它职能部门的维权岗通过各级妇联联合其单位表彰、奖励的方式充分调动她们工作的积极性。
4、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促进维权岗健康发展。
一是规范量化考核机制,规范、细化创建标准,量化考核,比如:规定各地基层妇联组织每年参与基层法院办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案件的比例或者是规定其参与综治矛盾纠纷调解的比例;规定市、县(市)级维权岗每年参与同级法院有影响的妇女侵权案件不低于3件等。二是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对参与创建的各岗逐级创评,实行监督、淘汰、动态管理,有进有退,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定期进行考核复查,对工作不力、名不副实的岗撤销命名;在同一行业中开展评比竞赛活动,定期表彰,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于做出一定贡献的如法院等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政治待遇规定。
5、大力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
一是对基层维权岗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对于市、县(市)区12338接线和**窗口接待人员由省妇联定期统一培训;对于村(社区)维权站和镇(街道)维权岗工作人员,由当地市妇联通过定期组织各类培训班、庭审观摩活动及经验交流等方法,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二是对成功模式和经验积极推广,广泛推广宣传贾汪区家事合议庭成功的工作模式,打造品牌形象;在网上和江苏妇运杂志设立专栏,定期宣传部分维权岗好的做法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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