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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思考

学习心得范文 发布时间:2013/8/7

关于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思考


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发展,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推动内需的一项重要战略。目前,我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已经深入人心,购买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成为了农村消费的一道独特的风景。如何完善销售网点和财政补贴工作,对顺利推行这一惠民政策显得尤其关键。
一、目前我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基本情况
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于2月正式启动,按照部门既分工又相互协作的原则,组建了专门工作机构。商务部门主要负责流通网络的建设和经营者资格的审查,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工商部门加强流通环节的秩序监管。一年多来,该项目覆盖全区3个乡镇、一个农业开发区、7个街道办事处,惠及农户45509户、人口23.21万人。补贴家电8362台、汽车771辆、摩托车3556辆,兑付项目补贴资金727.95万元。
(二)补贴资金管理规范有序,拨付及时到位
应到位资金731万元,实到731万元,到位率100%,其中中央财政拨入584.8万元,占80%;省财政拨入146.2万元,占20%。全区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727.95万元,其中家电补贴8382台,金额205.98万元;汽车补贴771辆,金额322.85万元;摩托车补贴3556辆,金额199.12万元。通过对20户农户问卷调查,有1人次认为领取补贴有困难,占抽查44人次的2%,98%的农户对领取补贴满意。
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了规范有序。首先,制订了《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区财政局关于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其次,对上级财政预拨的项目补贴资金,设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补贴资金的申拨审批按规定程序操作:家电补贴兑付,先由乡镇财政所对家电的补贴购置主体资格及购置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合法的信息,录入系统上报区财政局,最后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农户;汽车摩托车补贴兑付,由农户直接到区财政局申报,填好申报表,由专职工作人员审核好相关的原件及复印件后,报局领导审批,录入系统后将补贴直接支付到农户指定的账户。目前,全区没有发生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确保了补贴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
(三)销售网点布局合理,覆盖全区乡镇
投入流通网络建设资金19万元,扶持9个网点,其中城区6个,乡镇3个,占流通网络建设改造和设备购置总投入资金48万元的39.58%,营销网点环境得到改善。已审核确定销售网点52个,其中城区37个,乡镇15个。配备销售网点的乡镇13个,占应配备乡镇总数的100%,实现网点全区覆盖。
(四)拉动内需作用明显,产品销售高增长
从数字看,全区销售网点营业额达到4340.7万元,与营业额3056.83万元相比,增长42%,高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19.3%近23个百分点。同时,质量服务满意度也逐步提高。通过对20户农户问卷调查,认为下乡产品在质量问题需改进和产品售后服务差的分别占10人次,各占整个调查57人次的17.5%,82.5%的农户对下乡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情况满意。
(五)农户受益财政补贴,购买积极性提高
全区家电下乡产品补贴8362台,补贴总额为205.98万元,受益农户45509户,平均享受补贴金额45.26元,补贴受益面为18.37%,高于全省受益面14.35%四个百分点,每千元财政资金投入新增家电台数4.2台。汽车摩托车补贴4327台,补贴金额521.98万元,户平均补贴资金为114.70元,农民补贴受益面9.51%,高于全省平均受益面3.6%近六个百分点。
从调查的情况看,全区拥有家电的农户为41868户,普及率达到了92%,拥有汽车摩托车的农户为19113户,普及率达到了42%,均超过80%和40%的普及率指标,农民购买家电汽车摩托车产品热情空前高涨。
二、我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实施一年多来,在执行过程中,尚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取补贴时间过长。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发到农户手中,一般要15天的时间,时间显得过长。
2、财政补贴比例过低。大多数农户反映家电下乡产品13%的补贴过低。农村刚过上温饱的日子,生活水平大多不高,很难拿出更多金钱来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生产水平,因此在本身勤奋劳动的前提下,希望国家能给予更多的关心扶持。
3、售后服务差强人意。农村由于人员居住分散,加之交通相对不便,产品一旦发生故障,中标企业难以做到及时上门服务,排除产品故障。
4、销售网点规模过小。这是乡镇销售网点较为普遍现象。由于受资金的影响,乡镇销售网点下乡家电产品相对来说品种单一,规模偏小,使农户选购的余地受到了限制,不得不到市区购买,无形中增加了购买成本。
5、监管尚未全部到位。我区由于在启动这一惠民政策,没有经验可鉴借,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诸如生产经营企业以次充好的行为,以淘汰产品冒充节能环保产品的现象等等,都亟需加强监管。
三、进一步完善全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几点建议
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实施,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它对促进我区新农村建设,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巩固基层执政基础将发挥积极作用。因此,必须将这一民心项目办好、办实,充分突显它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
1、加强销售网络建设。一是完善现有销售网点建设,特别是做大乡镇销售网点,使农民足不出镇,就能购得称心如意的家电产品,这样既方便农民购物,又节约了购物时间和资金。二是结合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程,创造条件,将销售网点推进到大的行政村。三是条件成熟,将补贴网与销售网联网,做到资源共享。
2、放开产品经营范围。当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部分高档家电也逐渐进入农户家庭。因此,要根据农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以及个体经济条件高低差别,允许有选择的购置家电产品,不论是高档家电还是中低档家电,丰富农村销售市场。
3、提高财政补贴比例。现有家电下乡产品最高补贴比例为13%,在实践中还是显得过低,因此,我们建议将补贴比例提高20%较为适宜,因为现阶段家电产品是生活必需品,并不是奢侈享受。
4、简化财政补贴程序。将补贴手续下放到销售网点,由财政部门与经销商定期结算补贴资金,推行“商家代办”直补措施,使农民在购买家电时直接享受到补贴,提高我区的家电下乡产品兑付率。
5、加强部门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严厉打击向农村市场倾销劣质产品的行为,并对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质量跟踪检查,使农户能购买到放心的下乡产品,充分享受国家出台的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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