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思考
“三教”合一势在必行
濮阳市关工委办公室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但是未成年人犯罪却日益严重又是无法回避的社会现实。它不仅直接危害着年轻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如何发挥关工委中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的作用,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做出有效的贡献,是摆在所有关心下一代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新时期的关工委一定要要发挥自身优势,运用一套在新形势下适宜于多种类型青少年的方式方法,做好社会、学校、家庭三篇文章,努力创建一个有利于每个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氛围,是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新特点及其成因分析
据濮阳市公安局统计,青少年犯罪在各类犯罪中所占的比例由90年代初的60%上升到现在的80%左右。全市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710人,青少年2918人,占78.6%,其中25岁以下的1337人,占36%。1至6月,全市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45人,青少年占绝大部分。统计显示,青少年犯罪呈现出“四高一低”的趋势,即: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例偏高,甚至出现了大量团伙化犯罪而且带有黑社会性质以及智能化犯罪的案例;14至18周岁年龄段犯罪突发性强,强奸、抢劫犯罪比例偏高;18周岁至25周岁年龄段犯罪性质越发严重而且不计后果,盗窃、抢劫犯罪比例偏高;农村青少年犯罪比例偏高及青少年违法犯罪年龄日益降低,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这是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特点。
在关工委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发现家庭教育的很多矛盾现象。研究表明,形成青少年违法犯罪并显示上述特点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原因。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家庭不睦,父母离异。得不到父爱、母爱,幼小纯洁的心灵被人为地扭曲,愤而报复社会,逐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家教不当,爱度失衡。家长平日对孩子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孩子逐渐形成任性、霸道的性格,一遇挫折或受到批评指责往往不能正确对待,碰上坏人教唆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忙于应酬,自身不洁。有的家长对孩子养而不教,放任自流,“要钱随你花,教育没时间”。在无教育约束情况下,孩子结识狐朋狗友,滋事斗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奢望过高,误导子女。有的家长对孩子逼得太紧,期望太高。孩子的压力和负担过重,极易走向反面,做出丧失理智或意外的犯罪行为。长辈不检,耳濡目染。有的家长本身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且从不检点;有些家长带着子女一起“不占白不占”,让孩子从小追求享受。这样“上梁不正下梁歪”,为孩子作了反面“榜样”。
家长育子重智轻德的偏差;家庭经济的收入与孩子超额消费的失调;社会信息量增多与家庭可控性减少等等许多原因,致使许多家庭出现了教育中对孩子的“失控”,使家庭教育走入了误区。
2、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这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催化剂。不健康的社会文化,对涉世不深、抗诱惑力不强的青少年产生的危害是很深的。到处可见的桑拿美容院,恋歌房、疏于管理的网吧、满街粘贴的性病广告等等,严重地败坏着社会风气,毒害着青少年的思想,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诱发着青少年犯罪。况且青少年无经济来源,当囊中羞涩,又抵挡不住诱惑时,就有可能从小偷小摸到公开敲诈抢劫,甚至杀人谋财。这些人一旦臭味相投,结成帮派,则大多成为有组织的团伙犯罪,对社会的危害不可估量。从全国各地已破获和揭露出来的许多恶性案件中均可找到这一规律的痕迹。还有社会上无形的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包括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甚至反动观点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形成了消极的人生观、扭曲的价值观、颠倒的荣辱观、错误的婚恋观,进而导致违法犯罪。
3、教育模式尚未完全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学校工作以德育为首,但真正地完全落实尚需时日。由于我国的教育体制和高考这个指挥棒的作用,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轻社会实践。少数教师缺乏对学生特别是由于种种原因而造成的后进生的生理、心理常识的了解,不知如何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方法过于简单,除了批评还是批评,甚至加压逼退,逐出“山门”。这些学生在歧视指责中度日如年,有时落到校门、家门两难进的尴尬境地。于是他们“破罐子破摔”,流浪街头,寻找“知己”,结成消极性的非正式群体,久之极易走上团伙违法犯罪的道路。
4、个人因素。有些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不懂法、不守法。他们生理上早熟,心理上滞后,极易造成心理上、感情上的逆反。在上述各种因素“夹击”下,形成了许多错误的价值观念,表现为混乱颠倒的是非观、贪婪占有的“幸福观”、称王称霸的“英雄观”、低级庸俗的“趣味观”。青少年先天并不具有犯罪意识,犯罪的原因主要是后天不良因素特别是不良交往的影响。“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友不慎,“凑队”不好,极易诱发违法犯罪且不能自拔。
5、社区教育尚未形成坚实的网络体系。预防青少年犯罪尚无一个统一的组织体系。职能部门、关工委、社会团体和热心的个人虽然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了大量的工作,倾注了自己的心血,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终因各办各的事,各管各的块,各有各的头,各治各的病,无形中给青少年犯罪留下无人问津的“死角”、“空白”。土壤尚存,因而不能从根本上预防好治疗好,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另外,法制道德教育相对负面消极影响而言是薄弱的,满足于对在校生上几堂课,做几次报告,完成多少计划,泛泛而谈,走过场,效果甚微。
二、构筑“三教”合一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网络
把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工作纳入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发挥各级关工委组织的作用,着力构筑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
1、提高家长素质,改进家庭教育。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终生的老师。关工委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来提高家长的素质,特别要充分发挥老干部和老教师的作用,通过家教报告团、家长学校总结推广优秀家长的先进事迹,让家长的思想“红”起来;对家教不良的家长则要真正地“管”起来,使家庭教育优良率大大提高,使预防工作得到切实的保证。良好的家庭教育、家庭环境及家庭成员自觉履行家教职责,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要在每一个家庭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给青少年儿童以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引导青少年把课余时间的旺盛精力投入到有益的正当活动中去。
2、注重道德教育,促进学校法制创新。人有了高尚的思想道德,才能正确运用科学知识,为人类造福,而道德丑恶者只会用科学手段伤害别人。教育者必须坚持“德育为首”这一原则,而且把它真正落实到全部工作的每一环节上,落实到每一个关心下一代工作者的心坎里和实际行动中。学校里所有教职工首先应该是德育工作者,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同志也是德育工作者,所有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人都应是责无旁贷的“热心人”。有爱心的人是值得尊敬的,对平时缺少爱的学生或后进生倾注更多爱心的人,是最值得尊敬的。学校和各级主管单位应切实为这样的老师、关心下一代工作者、德育干部,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不要让“热心人”的心冷下来。学校要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现有的关工委组织、团校、广播站、电视台、因特网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校内外教育阵地,依托各种载体,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以“五爱”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有学校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关工委组织,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讲课,邀请关工委法制教育报告团作报告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学校要开展无学生违法犯罪的“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采用一帮一结对帮教等多种方式,做好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3、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社区预防。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大环境特别是社区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已引起各级关工委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各级关工委要研究制定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指导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团,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社区教育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扫除障碍。“学校放学,社区开学;老师下班,社区关工委上班”是一个好办法。社区关工委创办家长学校,把本来一家一户的家庭教育纳入到社区教育这个大课堂中来,有效地指导、促进家庭教育向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家庭教育社区化、社区教育网络化的新格局一旦形成,将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社区关工委的建设也有利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育人机制。就本质特征而言,社区教育是大教育,而大教育的横向结构是由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大体系组成的。分析当今青少年教育中,德育效果之所以不尽人意,青少年犯罪频频发生,其原因之一,在于广大青少年生活的社区内,尚未真正形成教育生态结构的最优化和教育生态功能的最佳发挥。学校教育的封闭性,家庭教育的随意性,以及社会教育的不确定性,造成种种反作用力。人们常叹孩子“在校是好学生,回家成‘小皇帝’,到了社区变成‘野小子’”。所以学校必须积极主动地面向社会,与家庭、社区联手,齐抓共管,改变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苍白无力,预防在校生违法犯罪力不从心、被动应付的局面。社区关工委是沟通学校与家庭,使青少年教育协调一致的有效载体,它不仅需要老同志的参与,还需要生活在社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形成校内外协调一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网络。
总之,对于每一个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同志,都必须掌握和驾驭社会主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