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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公司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提下的一种设想

学习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2/12/11

村组公司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提下的一种设想第2页

组公司制的设想

通过一系列的反思与总结,借鉴农民合作组织在农业产业结构性调整中起到的积极性作用,针对农民合作组织在农业产业化中制度和组织保障的缺乏,以及经济增长的特性,为将农村经济更好地纳入到市场经济的运行轨道中来,以保持农村经济在新阶段中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广东万丰、江苏华西、上海旗忠、河南南街、山东横店等村组公司为研究原形的基础上,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依托,提出一种基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提下的村组公司制的设想。

从各地的现状来看,村组公司是一种适合我国农村现状和劳动者愿望的有效形式,能够较好地解决市场经济下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关系、小城镇化建设与扩大内需的关系,对市场经济表现出了良好的适应性,对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村组公司制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引入股份合作制的概念,按现代企业制度来进行产业化运作的一种新型的经济形式。既不同于传统的集体经济,也不同于传统的非公有制经济,村组公司制是不排除公有制在外的多种经济成份同时存在的社会所有制。
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以村组为单位,按股份合作制的形式,用现代企业制度组建村组公司。村组公司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劳动者以土地经营权、资金、实物、技术等生产资料,多种形式按照协议入股,完成土地经营权等生产资料的二次合理流转,向规模化、专业化、商品化方向发展,形式生产资本联合;同时又采取合作制的形式,劳动者以直接劳动作投入,完成劳动联合,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人们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共同当家作主。
村组公司制在不违背劳动者意愿的前提下,不排除国有资产的成份,不排除吸纳其它社会资源的成份,允许多种经济成份同时存在,完成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村组公司制以村组公司为独立法人,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自己的入股额对公司承担责任,真正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村组公司制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化零为整,规模化、专业化、商品化发展,为农业技术改造与服务、农业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农业产业化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规范的可控体系。
村组公司制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全体员工既是股东又是劳动者,既有利润又有劳动所得。这种分配制度既体现了公司制的特性,又保留家庭联产承包制所有权中的价值观,可以不断地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劳动技术水平和创造才能,同时又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创造更高效益。
村组公司以独立法人为身份,可以创造更多的合资合作和农业产业化的商业机会。同时,村组公司还可以运用国家对农业的投入,进行生产支持,具有其它非公有制经济不可比拟的优势。村组公司高度的组织化程度,使社会集团之间的对话成本降低,从而更好地了农民的权益。从华西、南街等村组公司的现实形势来看,村组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

第五章 村组公司制的现实意义

村组公司制的总体特征是生产资料、生产力、资本三要素的有机融合,这种融合不是主观愿望上的融合,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结果。
一、村组公司制的第一个特征是公司化
公司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织形式。公司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趋势对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也可以理解成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对经营组织形态的一种国际化标准。只有在公司制的状态下商品的贸易活动才有可能变得畅通,合法权益才会受到保护,这是由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市场功能所决定的。农业生产公司化是一种全球化趋势,是经济发展要求的结果,在欧美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农场、农庄、农业公司均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村组公司是我国广东万丰、江苏华西、天津大邱庄等地在经济改革中,探索出来的一种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适应新经济要求的组织形式。村组公司制把市场竞争机制直接地有机地融合到农村经济中,从而带来了一种深入髓里的变革,将会改善纯粹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新经济下产生的无法协调的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与国际经济体制接轨,缩短与先进国家的经济差距,增强我国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加快经济全球化的步伐。
1、观念的调整。观念是一种****,****没有形式作为依附,不可能发挥任何作用,只有当****与活动形式高度统一时,才会发挥强大的威力。
市场观念:村组公司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个单元,直接面对着市场,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农业生产,彻底打破了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市场意识对小农意识的取代并不是一促而就的,而是经济发展的积累、市场调节的结果,是广大农民群众要求改变产品过剩、增产不增收的迫切要求,是现阶段农民群众要求解放生产力的愿望,是实施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然而这些要求与愿望却不能产生很好的效果,在意总值形态没有形式作依附的状况下,农民面对“市场需要什么就种什么,什么赚钱就种什么”的口号是茫然的,市场意识是模糊的,只有在村组公司的形态下市场意识才清晰起来,市场意识变成市场观念,该怎么做才明确起来,这是决定农业结构调整成败的第一步。
组织观念:村组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设立,是一种规范化很强的经营单元,由权力机构与职能机构组成,不但确定了股东的权力,也确定了股东的义务。在村组公司中全体员工既是股东又是劳动者,他们按各自的能力被分配到公司的各个部门,不再充当既是决策者又是生产者,同时还是销售者的多重身份,而是从事专业化的工作。实际上这种综合素质极高的要求对农民是不合理的,反而不如单纯的专业化的要求更能适合农民的自身能力。农业生产人员的二次分工带来的是组织观念的改变,不再依靠个人力量去改变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而是做好本职工作,依靠整体的力量去面临市场的挑战,是对传统小农****到活动形式的彻底抛弃,为农为产业化发展规范化管理打好良好的素质基础。
法制观念:村组公司按《公司法》设立,公司的所有者、经营者要通过建立权力、决策、监督和管理机构,形成各自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关系,并通过公司章程加以确立。在村组公司中全体员工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东,既要按《劳动法》等有关法律享受劳动者权益,又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各自的职权,还要按照国家的有关经济法律法规依法经营,承担责任,规避风险。在村组公司中,法制观念不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法律宣传工作,将会成为一种实实在在的保障体系,维护村组公司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2、经营方式的调整。村组公司彻底抛弃了传统的小农经济格局,将千家万户的农民联合起来,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市场化运作。调查市场,寻找产品销路,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既减少了生产和经营的盲目性,又降低了市场调查成本,增加了效益。克服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单户农民没有经济能力进行市场调查、产品加工、长途运销的困难。
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简单的“市场需要什么就种什么,什么赚钱就种什么”。“什么赚钱就种什么”是一种短期行为,会导致重复建设,会产生泡沫现象,种什么不一定能卖出什么,卖什么不一定能卖出好价钱。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需要市调、生产、加工、流通的一体化才能得实现。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千家万户农民分散的经营格局是无法实现的。而村组公司在自身实力允许的情况下,本身就具有一体化的功能。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可以以公司法人的地位与市场中间组织、龙头企业建立股份合作制关系,也可以建立合同关系,同时还可以开展其它形式的招商引资工作,开辟合资合作的渠道。在合作伙伴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村组公司还可以农产品作为流动资金进行投入,分散合作伙伴的资金压力,增加合作的机会。克服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市场中间组织必须面对千家万户而无法合作的困难。
3、收入结构的调整。村组公司是股份合作制的企业,采取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的双重分配制度,员工可分享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产生的利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原则,与非合作制的大包干户和龙头企业相比,更具中国社会主义特色。
大包干户与非合作制龙头企业对农业介入,与农民之间仅仅是一种农产品买卖的关系,农民不可能享受到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中的利润,造成的结果是富贫更加悬殊,城乡差距更大。我国的大包干户与龙头企业其性质类似于欧美等的农场、农庄,同时又不具备欧美等国土地资源密集性的优势。我国人口占世界人口总数的21%,却只有世界土地总量的4%,劳动密集性生产占有比较优势,虽然说大包干户与大包干性质的龙头企业可以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但对土地资源的掠夺会造成农业劳动力的失衡,不具备中国社会主义特色。
二、村组公司制的第二个特征是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是一种现代农业模式,是新经济对农业生产的基本要求,是村组公司制的核心。关于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内涵的表达,理论界作了大量的深入的探讨,最基本的是1995年12月11日《人民日报》社论《论农业产业化》中的归纳。农业产业化是对传统农业生产的一种变革,但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涵限制空间对产业化的排斥性。村组公司制的出现,对各种体制的优点归纳并取,其内涵限制空间与新经济的发展空间均为表现为规模化、专业化、商品化,既符合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又理顺了农业产业化所需要的体制关系。
1、商品力: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产品必须具备商品力才能进入健康的流通轨道,实现自身的商品价值。商品力由品牌、质量、数量、渠道等主要因素构成。市场对同一产品的需求存在着关于质量、价格、需求量的优质、高价、小量,或优质、低价、大量,或低质、低价、大量等等不同消费需求的个性化定位。这是村组公司综合自身情况决定生不生产、生产多少、如何生产的决策依据,只有在村组公司制的联合的规模化形式下,才有能力进行市场博奕、科技投入、组织生产,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同质的批量物流,从根本上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分散农户的产品卖难,增产不增收的问题。
2、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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