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指导下,以房地产行政执法为重点,切实规范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以规范市场执法为重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我局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一是严格落实房价控制目标,并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枝江房价控制在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18%)内,对开发楼盘平均均价超过增长幅度,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预售商品房。二是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在项目开盘时,实行一房一价,对开发商因市场原因需涨价实行报批制度。三是严格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所有项目必须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出售,未办证前不能收取任何形式订(定)金。同时,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对开发企业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四是严格执行商品房开发信息披露制度,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定期发布,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强化群众监管。五是严格商品房公共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对公共维修资金缴交执行新标准,同时强化了征管措施。
(二)关注民生,强化保障性住房安全管理。
我局拟定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落实方案,先后提请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后已分步实施。一是抓紧做好五一路384套1950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确保了年底主体工程完工。二是在我市企业和单位中落实了1400套公共租赁住房,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开工率100%,竣工率50%。三是在各镇、马店城区落实户补贴对象进行租赁补贴,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00户,确保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到户。四是在湖北省化肥厂新建200套经济适用房。五是实行旧城改造,在即将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需拆除老旧房屋中实行棚户区改造500户。六是在宜昌峡江船用机械公司完成工矿区改造300户。七是在“领秀之江”落实小户型商品房150套,建成后作为限价商品房。
强化廉租住房建设工程监管。我局为把廉租住房真正建设成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在廉租住房建设中,严格实行“五制”要求,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廉政责任制。并特邀市纪委对廉租住房建设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为确保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质量,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了房屋住用安全。一年来,为强化廉租住房质量管理,会同市总工会、住建局等部门组织施工企业开展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劳动竞赛活动,为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建设优质工程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为保障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市纪委要求,切实做好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年度部署和工作重点,紧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大项目和关键环节,今年,突出抓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宜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园满完成。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了“十二五”期间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实现,推动了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了住房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
(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我局认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廉租房建设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物质采购、施工监理、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问题排查,针对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进行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建立整改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把政府民心工程建成反腐倡廉的阳光工程。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局针对自查和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同时,配合市经信局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规范房屋征收行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1、严格办事程序,制止拆迁违法行为。我局认真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情况检查,针对我市北奥茗苑等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拆迁上访遗留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多次深入拆迁现场,召集拆迁当事人进行拆迁纠纷调解和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拆迁单位违法拆迁行为,化解矛盾,避免了上访事件升级,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2、规范土地与房屋征收管理,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今年征收办成立以来,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单位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和谐拆迁,先后拟定《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办法》、《征收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文件,围绕全市项目建设,会同项目征收工作专班,科学制定土地与房屋征收方案并付诸实施,严把全市土地与房屋征收项目“物量统计、征收拆迁方案审核、资金拨付、资金结算”四关,先后对白洋新城起步区、三宁已内酰胺、仙女工业园59个项目进行审核,审核资金8.04亿元,审减资金3075万元,较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全力服务了全市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同时强化征收安置补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六)以加强房屋住用安全为突破口,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局切实开展国有直管公房和廉租住房住用安全重点检查。今年,我局对各房管所管理的国有直管公房和在建廉租房采取“家家到,户户落”方式定期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和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采取封存观察、限期拆除,设立警示牌等形式保证房屋安全,确保了不发生房屋安全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房屋产权电子化管理进程有待进一步加快,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今后工作中克难奋进,切实解决。
三、后期工作安排
(一)抓好住房保障任务落实,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全面完成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工作任务,三是修订完善全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建立廉租住房准入、退出长效管理机制。
(二)抓好房地产开发市场执法,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新开发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查询、管理系统,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二是继续加大全市住宅小区公共维修基金归集力度,出台《全市住宅小区公共维修基金归集管理实施办法》。三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捂盘惜售、合同欺诈、面积缩水、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落实年度房地产开发计划,切实解决供需矛盾。
(三)加快房产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房产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
一是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我们将新增投资30万元加强房产信息化平台硬软件建设,逐步完成房屋产权产籍档案70000余件电子化录入工作,实现与宜昌市房产局统一数据平台对接。二是依法做好房产办证工作,切实处理好办证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扎实做好房产交易、抵押工作。
(四)抓好土地与房屋征收工作,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不断提高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拆迁服务水平,增强拆迁纠纷协调处理能力。二是按照土地与房屋征收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规程,努力化解动迁矛盾,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