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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总结材料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5/12/13

乡镇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总结材料

为转变乡机关工作作风,改进乡机关服务质量,规范乡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我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4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41号)和《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康县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镇政办发〔〕75号)文件精神,实施“四项制度”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措施落实、加大督查力度为工作重点,不断推进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法制型、廉洁型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并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为全面做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在我乡的贯彻落实,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并出台了《乡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并对实施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现将以来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四项制度”实施准备工作
按照《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镇康县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要求,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乡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翟国军任组长,乡常务副乡长张德良、乡党委副书记尹康和乡纪委书记张吉祥任副组长,由乡纪检专干、乡党政办人员、各村委会主任,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具体工作落实,明确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的协调推进工作,由乡纪委负责监督检查、投诉受理及问责工作,由宣传办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工作,由组织办牵头负责考核工作。各站所要协调配合,落实好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乡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对全乡实施“四项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营造了一个人人熟知“四项制度”、人人遵守“四项制度”、人人执行“四项制度”和社会群众明白了解“四项制度”、理解支持“四项制度”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为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调动我乡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做到广大干部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乡认真按制定的《乡推行阳光政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专题学习会议和培训班,积极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各村支书主任、乡直各站所认真学习关于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掌握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各项制度实施的具体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确保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队伍推进具体业务工作。高度重视抓好电话专线联络员的培训工作,确保“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的畅通,确保政务信息查询工作顺利开展,让人民群众满意;充分利用标语、橱窗、黑板报、宣传栏、墙报、广播、印发资料、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掀起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舆论宣传的高潮,为全乡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把握重点,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工作建设
(一)全面构建“阳光政府”作为重中之重
乡人民政府把全面推行“阳光政府”作为乡机关各站(所)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在实施过程中始终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对直接服务于社会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接受监督。乡机关各站(所)根据业务职能确定责任内容,实行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对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乡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职责范围的,能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对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乡属相关站(所)的职责,首问接待人及时引荐到相关站(所)办理;若经办人不在,首问接待人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乡人民政府领导接待日实行限时办结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做好解释工作。对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疑难问题,接待领导要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做到一案一清,包案到底。乡人民政府领导接待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做到认真办理,妥善解决,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来访群众。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问题,办理情况答复不得超过3个月。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失职、处理不当损害群众利益或诱发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联络机制
为确保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顺利开展,乡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联络,采取电话查询、书面查询和实地督查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站所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对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工作所涉及到的部门、领导和干部,建立了跟踪咨询查询机制,保证重要工作信息渠道畅通无阻。同时,按照上级要求,通过电话、来人来信咨询、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的查询工作;采取会议通报、墙报公示、公示栏公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等方式进行通报公示;以投诉举报中心为载体,自觉接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乡党政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交办案件的督查和督办,确保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取得实效,推动政府自身建设,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
(三)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取得的成效
按照《乡实施重大决策听政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工作计划》梳理出的重点工作,上半年着重实施了:一是新增了享受独生子女“奖优免补”人员。二是制定了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办事须知、服务承诺、岗位职责及人员情况等进行公示。三是通报了全乡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和大春生产情况。四是确定了上半年人口生育情况、芙蓉新村旧村改造实施方案。五是对甘蔗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人畜安全饮水工程等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六是进一步确认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人员情况。
四、加大实施“四项制度”的检查与考评工作
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后,乡人民政府实行逐级检查考评制度,由党政办不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检查考评实行考评组考评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对“96128”查询专线电话、档案室、图书阅览室及政务信息公开栏等,采取“听、看、查、访、评”等定量考核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评定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等次。对实施“四项制度”有力、服务对象满意,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实施“四项制度”不力、服务对象不满意,综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问责办法严肃问责,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年度内不得参加任何评优奖励活动,站(所)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
五、及时总结,不断完善
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作为一个基本的长效机制在各站(所)长期实行,乡机关各站(所)在实施过程中,能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四项制度”,发挥制度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有功能。同时,乡人民政府也根据“四项制度”实施情况,召开“四项制度”实施总结大会,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四项制度”,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镇民族**自查报告
镇位于县城东公里,辖个村,5.5万口人,我镇**种,为**教,信教群众余人,全镇**场所为4处。少数民族群众以**为主,主要分布在村,共户,口人,从事农业生产和商业经营。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宗局的关心、支持下,我镇民族**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结合实际,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开拓创新,进一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依法加强对**事务的管理,现将我镇民族**活动管理方面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组织网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了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宣统委员任副组长,各管区书记、文化站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民族**工作助理,设立了民族**管理办公室,配置了微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制度、学习宣传制度等6项民族**制度,制作展板上墙。三是强化责任落实。镇党委与各村签订了《民族**工作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207份。四是健全村级民宗队伍。在每个村设置了一名村居民宗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各村民宗工作,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工作网络,为有效地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民族**事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宣传《**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场所负责人走爱国、爱教道路,坚决抵制和反对西方**的传教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深入到**场所开展思想工作,引导教徒遵纪守法,依法开展**活动,自觉带头维护社会稳定,使我镇民族**活动规范有序。同时,组织镇直机关干部利用周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民族**知识,在9处中小学开设了民族政策常识课,提高了干部群众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认识。
二是规范管理民宗设施。镇党委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认真调查了解和掌握每个村的**教聚会点、佛教寺庙建设的具体情况,详细了解每个**场所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参教信教人数、**活动时间等,并登记造册建档进行规范管理,坚决治理乱建乱设行为,避免了乱建庙宇、**造像和私设**聚会点等乱建乱设现象的发生,抵御境外**的渗透。
三是耐心细致地做好信教群众的思想工作。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讲究方法,注重实效,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向教职人员、负责人宣传法律,讲清道理,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走爱国爱教的道路。同时,我镇还严厉打击外非法**活动,利用橱窗等宣传阵地以及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的危害性,同时组织派出所等部门,开展打击各种违法活动。
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工作。通过会议培训,印发材料等形式,加强对村**信息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不但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而且还能准确把握党的**方针政策,掌握《**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文,提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更好地承担起**工作信息员职责。
五是全力保障民族**领域和谐稳定。镇党委结合“法律五进”活动开展,积极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同时,制定了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月组织信息员排查上报一次民族**方面的不稳定因素。镇**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镇村小组成员和各村各单位信息联络员参加的**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分析全镇**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有关措施。
三、积极发展经济,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我镇少数民族共有5户,其中3户从事农业生产,以种植韭菜等农作物为经济来源,年收入2万元;2户经商,从事水果批发零售,年收入2.5万元。同时,对个别年龄大、增收慢的少数民族,我们采取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和村组党员干部联动的办法进行重点帮扶。。同时,我们对少数民族在教育、医疗等方面都能够优先照顾,全镇少数民族参加新农合和新农保比率均达到100%,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总之,在**管理和少数民族工作中,我镇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民族**群众的希望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民宗局的指导,努力加强民族**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努力提高民族**工作水平,推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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