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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1/1/8

2011年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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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和资源不受损失,促进煤炭工作的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特编制我公司2011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我矿井是低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煤炭自然发火较严重。为了在发生事故抢救中减少失误,掌握主动,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不必要的伤亡,我们在根据以往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公司矿井实际情况,有可能发生以下几种重大事故: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2、矿井火灾事故;
3、冒顶事故;
4、透水事故;
5、运输事故;
6、供用电事故;
7、爆破材料爆炸事故。
对上述各种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是本计划的主要内容。
1、在矿井中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透水、火灾和顶板大面积冒顶等各种重大灾害事故预兆及预防措施;
2、在矿井一旦发生事故后,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灾区以及抢救人员的救灾措施;
3、处理各种事故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以及为缩小灾区范围迅速而安全地消灭灾害所必需的器材、工具的数量,使用地点、使用方法和管理办法等;
4、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及其领导人的任务、职责、联系方法与顺序。
由于井下作业地点分散,所以不能把所有的地点都编入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因此,要求各单位在各施工地点作业规程中,必须制定具体的灾害预防和处理措施。
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每季度要结合处理各种事故的有关技术资料和预防各种事故措施中的有关规程、文件,对职工进行一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关内容的教育和学习,使之人人明白,做到心中有数。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救器佩戴使用的教育和训练,达到人人能熟练佩戴,起到自救防护作用。在新工人入井前,应由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熟悉所在工作地点的安全出口。
第二章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一、预防
1、通风系统要合理,各作业地点要按规定配足风量,杜绝循环风、微风。
2、各施工单位要配备瓦斯检查员,加强对各作业地点瓦斯的检查,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杜绝瓦斯积聚,及时处理局部瓦斯积聚。
3、加强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避免出现盲巷。
4、加强对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的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5、加强对爆破作业的管理,认真执行好“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6、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管理,建立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7、通风机和巷道内电气设备要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8、通风机必须保持经常运转,并有备用电机。
9、加强井口检身,严禁带烟火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下井作业人员都必须携带自救器。
二、处理
1、如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作业人员应卧倒在水沟一侧,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待救,或配带自救器进入附近巷内安全地点待救,如离进风巷近,亦可撤到其他巷内,转至地面脱险。
2、如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应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接到汇报后,要立即按重特大安全事故急救预案程序组织指挥抢救,并通知市救护队救援。
3、了解清楚事故情况后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4、组织抢险应首先检查、恢复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能正常运转,经市救护队探险确认后,恢复发生事故地点的通风。
5、组织抢险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二次爆炸事故发生。救援人员的矿灯要保证不失爆。
三、通风管理
1、因故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工作面无风,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组织将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撤离到地面,并清点人数,严禁在井下等候。
2、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5、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特别是上隅角的瓦斯情况。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检查的瓦斯情况必须随时告知工作面的工作人员。并填写好瓦斯牌板,瓦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6、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工作面的通风、瓦斯情况。如工作面瓦斯达到1%时,禁止打眼,禁止装药放炮。并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7、瓦检员检查的瓦斯数据必须真实,牌板、手册、报表的瓦斯数据必须一致。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交接班记录。
8、瓦检员严禁空班漏检,严禁脱岗、睡觉。
第三章 煤(岩)尘事故
一、预防
1、井下掘进巷道,各运输转载点,都必须按规定安装防尘洒水除尘系统。
2、各施工单位必须负责管好用好自己责任区域内的防尘设施,抓好责任区域内的防尘工作。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者的责任。
3、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的规定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和放炮后都必须对炮点附近3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
4、掘进工作面施工完毕后,不得随意拆卸防尘设施。若需拆除时,必须经总工程师同意。
5、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安装防尘水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或水压不够,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
6、必须保证防尘用水供应量,水质必须符合标准,做到清澈、无腐蚀性。
7、必须定期进行粉尘浓度的测定和分析,并认真作好记录;并验算井下各风流巷道的风速,防止风速过大而产生粉尘飞扬。
8、每一位入井人员都应采取具体的个人防护措施。
9、每旬安排人员对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道进行一次除尘。
二、处理
1、如发生煤(岩)尘爆炸事故,如作业地点发生瓦斯事故,作业人员应卧倒在水沟一侧,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待救,或配带自救器进入附近巷内安全地点待救,如离进风巷近,亦可撤到其他巷内,转至地面脱险。
2、如发生煤(岩)尘爆炸事故,应立即向总经理、总工及相关领导汇报。总经理、总工及相关领导接到汇报后,要立即按重特大安全事故急救预案程序组织指挥抢救,并安排通知市救护队救援。
3、了解清楚事故情况后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4、组织抢险应首先检查、恢复矿井通风系统,经市救护队探险确认后,恢复发生事故地点的通风。
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的撤人路线
幸存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到地面
避灾路线:
工作面→掘进巷道→地面
第四章 火灾事故
一、井下火灾事故预防
1、杜绝可燃物质在井下长期堆放;
2、检修机电设备留下的废弃物必需收出地面;
3、合理调配风量,减少漏风、微风,加强对井下可疑地点的检查;
4、必须使用阻燃电缆和阻燃风筒;
5、回采工作面在回风侧安设co监测探头,24小时监测采空区的自燃发火预兆;
6、制定避灾路线,以备发生火灾时,安全撤出人员;
二、井下火灾事故处理
1、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发现人应视情况进行处理:
(1)、井下火灾处理要严格执行“灭、救、撤、躲、报”五字方针,火灾面积不大时,采用直接灭火的方式将火扑灭;
具体地说可用灭火器、水浇灭火,用衣服或砂土将火盖住使其缺氧也可将火扑灭。
(2)、火灾面积大,采用直接灭火的方式已不能将火扑灭,应立即将受灾害波及区域的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向矿值班室汇报。
2、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总经理、总工及相关领导。
总经理、总工及相关领导接到汇报后,要立即按重特大安全事故急救预案程序组织指挥抢救,并通知市救护队救援。
3、了解清楚事故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4、发火地点在主要进风巷道时,应考虑采取反风措施,是否反风由矿长确定。
三、井下火灾事故时撤人路线
避灾路线:
工作面→掘进巷道→地面
四、地面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1、预防措施
(1)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有明火;
(2)井口检身房取暖只能使用防爆型电热取暖器;
(3)井口20m范围严禁大量堆放可燃物资。
(4)主要设备附近必须有防灭火设备,并能保证正常使用。
2、处理
(1)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发生火灾,应立即将井下人员撤出,停止通风机运转,防止灾害蔓延到井下。
(2)积极组织人员灭火。
第五章 顶板事故
一、顶板大面积冒落前期预兆
掘进工作面发生大冒顶前,会出现前期预兆,主要是:
1、工作面压力增大;
2、顶板掉渣;
3、工作面发出顶板岩石断裂声;
4、工作面大面积片帮。
二、顶板事故的预防与处理计划
(一)顶板灾害事故的预防
1、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预防冒顶和片帮伤人,找顶要设专人观山看顶。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
2、对破碎或不稳定的顶板要用长柄工具及时找下来,排除险情后方可作业。
3、临时顶柱要打在实底上,严禁打在浮煤浮矸上。永久支护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棚距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4、井下人员应经常注意查看巷道帮、顶板,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处理,防止片帮、冒顶伤人事故发生。
5、处理放炮崩倒或歪扭的或断梁折柱的棚子时,应从外往里逐架进行。
6、安检员、班组长要加强顶板的管理工作。
7、加强巷道贯通管理,接近贯通时,要加固贯通点附近支护,防止大面积冒顶事故发生。
(二)顶板灾害事故的处理
1、如生产过程中发生冒顶事故,在找顶后,应酌情用长腿支架或棚上垛支护法处理。大冒顶应制定专门措施进行处理。
2、如冒顶压住人员,现场人员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总经理、总工程师和矿其他管理人员。
3、总经理了解清楚事故情况后立即安排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六章 地下水害
一、透水预兆
工作面温度降低、煤壁挂汗、挂红(有锈水渗出)、煤壁松软潮湿,伴随有其他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涌出,工作面有臭鸡蛋味,现场工作人员流泪、流鼻涕等现象。
二、预防
1、工作面发现透水预兆,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领导汇报。
2、怀疑有透水危险的工作面,必须制定探放水措施。本着“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打探放水眼前进,边探边掘,探到水后要将水排完才能施工。
3、制定避灾路线,以备发生透水时,安全撤出人员。
4、井下水仓和排水设施要满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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