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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措施及整改方案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6/2/10

县发改委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措施及整改方案

县发改委四举措率先实施简政放权,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县发改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目标,率先实施简政放权,采取“四大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县委《县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向镇街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向县政府派出机构下放行政审批(管理)权限的实施细则(试行)》,对下放审批权限范围、操作流程、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拉开了全县简政放权序幕。
二是编制资料汇编。结合《实施细则》将行政审批涉及的政策依据、审批模版等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并编制成册,印发到各镇街、管委会。
三是组织学习培训。3月7日上午,分别组织全县28个镇街和铜梁县工业园区等4个管委会进行了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业务培训会,就下放权限操作流程、工作重点和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系统培训。
四是搭建交流平台。通过网络qq群等媒介,搭建铜梁县投资工作交流平台,及时解决各镇街、管委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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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关于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整改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襄阳市委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中共老河口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改”中强化八大问题整改的通知》(河群组发[2014]7号)精神,现就加强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背景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新的分化组合,社会阶层出现新的变动,社会主体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价值趋向、利益诉求等都呈现新的变化,党的群众工作面临许多新特点、新挑战。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部分村(社区)党组织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村(社区)党组织软弱涣散,服务功能不强;少数基层干部群众观点淡薄,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服务作风不实;部分基层干部面对群众的需求束手无策,服务能力不高;一些基层干部重堵轻疏,重利轻义,服务方式不活;一些基层党组织资源整合不够,服务保障不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是造成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重要原因,必须下大力气切实加以解决。
二、整改目标
通过加强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六有”目标:一是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二是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培养带头服务、带领服务、带动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三是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建设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的综合阵地;四是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创新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工作抓手;五是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形成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制度;六是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取得群众欢迎、群众受益、群众认可的实际成效。通过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使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成效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到得有效解决。
三、整改措施
加强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关键在党组织,核心是党员干部,重点要形成工作合力。
(一)强化服务功能。农村在以建制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全面建立党组织,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搞好服务,引导农民进行合作经营、联户经营,开展逐户走访、包户帮扶,及时办理反馈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和困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增收致富中的实际问题。城市在依托街道、社区设置党组织的同时,在片区、楼宇和流动党员集中点建立党组织,在社区居民中按照志向相投、兴趣相近、活动相似的不同群体建立党组织,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社区搞好服务,定期开展民情恳谈,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基本规范》,从组织设置、服务功能、队伍建设、基本制度、基础工作等方面,规范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时限:2014年4月30日前。
(二)开展集中整顿。对照界定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10种情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农村不低于10%、社区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倒排,确定集中整顿的基层党组织,分类建立工作台账,采取一名领导包保、一个部门帮扶、一个专班运作、一笔资金或一个项目助推发展、一套制度管根本的“五个一”办法,认真抓好整改。建立市委常委联系包保制度,市委常委每人至少联系1个村(社区)软弱涣散党组织,指导抓好整改工作。针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问题突出、宗族房头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严重、村(居)务财务管理混乱、社会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集中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时限:2014年6月30日前。
(三)建强服务队伍。在村(社区)干部中深入开展“争当王运福式的好支书、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活动,细化“好干部”具体规范,开展“好干部”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好干部”作巡回报告。采取从“三万”工作队队员中“留”、从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中“派”、从是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主中“选”等方式向村级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帮助村级组织解决资金、信息、项目、技术等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践行群众路线”专题培训,引导他们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强化廉洁履职意识。分期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村(社区)主职干部现场学习“王运福工作法”,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编印下发《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手册》、《王运福工作法“二十四式”》,指导农村基层干部运用“王运福工作法”做好新时期农村群众工作。每个村(社区)组建一支以党员干部为骨干,致富能手、有志青年、治调主任、小学教师、乡村医生等组成的“运福志愿服务队”,为群众提供生产服务、生活服务、调解服务、安全服务、医疗服务、应急服务和互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时限:2014年6月30日前。
(四)创新服务载体。整合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功能,建设便捷服务、便利活动、便于议事的综合阵地。创办“大讲堂”,每年开展10期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十星级”农户评选表彰活动,经常性组织群众开展读书、健身、比赛、表演等文体活动,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立“农情站”,指导每个村至少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市直涉农部门、乡镇办事处涉农部门、村“农情站”负责人、村组干部、农民群众五级涉农信息传输渠道,各乡镇办事处涉农部门每月至少到村开展一次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技术培训等活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组织“服务社”,完善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心连心”、“面对面”、“点对点”为群众提供政务代办、济贫帮困、扶老育幼、红白理事、文化娱乐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局、市国土局、市文体局、团市委、市妇联,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时限:2014年6月30日前。
(五)完善服务机制。围绕群众多样化需求,坚持立足实际、尽力而为,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服务。一是建立市乡村三级结对帮扶联系机制。市“四大家”领导干部每人结对帮扶1—2户、市直部门结对帮扶5-10户、乡镇办事处驻村干部结对帮扶3-5户生活困难户,村组干部要重点结对帮扶留守空巢家庭、特困家庭、老上访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每年为联系点和结对帮扶对象办1-2件实事好事。二是建立乡镇办事处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每个村(社区)至少安排1名以上乡镇办事处干部驻点。推行乡镇办干部“四个在村”,即办公桌椅在村、1/3的工作时间在村、业绩公示在村、业绩评定在村,包村工作权重在40%以上。坚持“五必到”、“五必访”,即村班子例会必到、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必到、村班子民主生活会必到、抗灾救灾一线必到、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必到,留守空巢家庭必访、特困家庭必访、老上访户必访、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必访、村干部家庭大事必访。三是认真落实“群众说事、巡访问事、分类理事”工作机制。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每月集中3-5天,进村入户,寻找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分类梳理建立台账,逐级联动解决。村(社区)党组织要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保的办法,每月(每季度)对辖区内所有农户(居民户)进行一次全覆盖式地走访,逐户建立“民情台账”。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能够当场答复、当场办理、当场解决的事,必须立即办理;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反映解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时限:2014年6月30日前。
(六)构建服务格局。村(社区)党组织要带动群众组织、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协调面向基层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社会服务。深入开展以服务为主题的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组织服务作用。广泛开展以党员为骨干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开展服务,培养群众服务骨干,引导群众参与服务、自我服务、互相服务,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
(七)落实服务保障。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使村(社区)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把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支持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建设和便民利民举措,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服务群众创造良好条件。市直各系统各部门给基层安排任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提供相应的资金和资源,并以基层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推行部门包村、企业联村、村居共建,实现城乡基层党组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涉农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时限:2014年9月30日前。
(八)抓好换届选举。坚持先审计再换届的原则,由乡镇办事处组织纪检、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村(社区)财务进行认真清理和审计,审计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组织开展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全面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定今后三年村级组织发展规划。采取从外出务工经商能人中择优“引”,从现任村干部中择优“留”,从本村能人中择优“推”,从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从市乡退休、退居二线的干部中“请”,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中“派”等方式,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普遍采取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选择有条件的村采取“公推直选”、“一票制”等方式,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致富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一好双强”型村(社区)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组织村(社区)干部开展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制度,承诺内容在党员群众中公示。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完成时限:2014年12月30日前。
四、组织领导
加强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是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共同责任,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协调,乡镇办事处具体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一)强化领导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并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把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纳入全市各级党组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开展一次专项述职和评议考核。
(二)层层分解任务。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制定路线图,规划时间表,搞好组织协调。对基层反映比较集中和突出的问题,要积极研究解决措施,对重大民生事项采取部门领办、专题督办的办法推动落实。
(三)加强督办检查。市委把加强村(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作为今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情况通报、综合考评等措施加强督办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党组织书记实行约谈问责。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台、短信平台、网站等新闻媒体舆论宣传、舆论引导作用,认真总结和宣传各地各单位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上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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