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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关于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公告通知范文 发布时间:2012/8/20

林业局关于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局属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12月5日召开的全省、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及12月12日县召开的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经林业局局务会研究,决定今冬明春将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工作,切实推动认识、责任、领导、经费、防范和应急措施六到位,全力以赴减少森林火灾及损失,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群体性伤亡事故。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一)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局长):检查大街镇。

二组:(副局长):检查江城镇、雄关乡。

三组:(副局长):检查路居镇、九溪镇。

四组:(森林公安局长):检查前卫镇、安化乡。

成员从林业局各科室抽调。

(二)林业局领导小组深入各乡镇重点林区、敏感部位及森林火情火灾频发区检查督促,加强指导,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三)各乡镇林业站要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深入林区、村组、检查督促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预防和应急不出差错。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一)检查方式。督查与指导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平时检查与重点时段督查相结合,听、看、访与现场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要求。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检查工作,一定要通过检查促进认识、责任、领导、经费、防范和应急措施的落实到位,确保达到检查的目的。各小组将开展检查的情况写出书面材料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及时整改、完善,进一步改进和强化措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检查时间。第一阶段:12月至1月,检查督促元旦、春节的森林防火应急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月,检查督促国家和省两会期间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以及戒严期的安排部署情况。检查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备战及主动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野外火源管理和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检查活动情况。第三阶段:3月至5月,对戒严期防灭火工作措施到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清明节、五一节、各种民族民间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准备工作及责任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的安排情况,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森林防火各类人员是否上岗就位。

(二)检查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是否落实到林区基层,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火一线,落实到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家长、林权所有者这“五个”关键人身上;查各级联防区、自然保护区、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旅游区、森林公园及涉林单位等防火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重点查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防火安全责任书、防扑火基本知识和安全自救常识进乡村入家门、进社区入单位、进学校入课堂的情况;查宣传月、宣传周的开展及公路沿线、林区道口、公墓野坟、涉林农家乐等要害部位建立永久性防火宣传标牌的情况;查乡村扑火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查乡(镇)长、村主任、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户主、林权所有者的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率是否达到100%。

(四)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情况。检查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地建立重点火险区、森林火情易发区、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地籍名册,并制定专项防控森林火灾工作方案,实行挂牌管理的情况;查林缘周边、公路沿线、人员活动密集区的林下可燃物的清除情况;元旦、春节、省和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等敏感时段,各地执行林区禁火制度的情况。

(五)检查预警、监测及应急准备工作情况。乡镇是否按照预警级别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了望监测、地面巡查的监控、布控情况;乡(镇)、村两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是否建立防扑火物资储备库;是否备足扑火物资;各种扑火机具、设备、车辆、物资、通讯等是否保证完好状态;森林扑火专业队、各类森林消防人员是否按规定集中驻防和进入相应战备状态;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及发生火情时的处置落实情况。

(六)检查扑火安全的落实情况。重点查《森林火灾扑火安全规范》及4个《森林防火应知应会手册》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将扑火安全管理纳入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进行检查考核。

(七)检查依法治火的情况。重点查新修订《森林防火条例》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执法情况;查是否执行护林员统一挂牌、统一标识的管理制度;查打击违规、违法用火的情况;查林火管理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政问责情况;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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