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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谐创建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论文

综合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1

关于和谐创建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论文

关于和谐创建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论文
笔者认为,和谐创建就是指各种创建活动的最终归宿或者说落脚点是要达到社会和谐,而和谐社会的实现方式又是通过各种创建来实现的。和谐的内涵是全部和谐文化的理论基础。和谐是相互激励、相互促进、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的统一。社会和谐是人类共同的美好理想,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为之上下求索,走过了不平凡的奋斗历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目标既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衔接,又反映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体现了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科学态度。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这一表述充分表明党中央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有了升华。因此,全社会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和谐创建的现实意义
(一)和谐创建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力量源泉。要把开展和谐创建活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把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在线上延伸,在面上拓展,做到有机结合。正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表明构建和谐社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需要我们党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发动起来,积极投身于和谐社会创建的实践之中。和谐创建活动的开展能够激发每个公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增强社会责任感,融洽人际关系,促进心理和谐;就能够促进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完善社会调节机制,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就能够调动各方积极性,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群众在创建中的主体作用,真正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二)和谐创建是实现和谐文化的有效载体。和谐文化的理论基础是和谐、发展、价格、真理、道德、理想等基本概念的内涵。中华民族的复兴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先进的思想理念培养高素质的人,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思想理念是什么?是和谐,只有和谐的理念能够超越民主和自由。建设和谐文化需要一个持续推进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和谐创建的过程。每个公民都是社区、单位、家庭中的一份子,单位、家庭、社区又是社会的细胞,只要自身实现和谐,每个细胞实现和谐,和谐社会才有广泛的文化基础。因此,很有必要把和谐文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同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单位的创建活动紧密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和谐文化对思想的引领和启迪,对社会矛盾的疏导和缓解,对精神的抚慰和激励,对社会的亲和和凝聚等作用。
(三)和谐创建是文明创建的延伸和拓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我国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即所谓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之后,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提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三大系列活动。党的十六大以来,创建活动出现勃勃生机,取得丰硕成果。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物质、政治、精神三个文明有机结合的文明创建难以涵盖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因此,开展一种更加符合总体布局的创建活动势在必行。必须充分认识和谐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都是群众性创建活动,但它们之间又各有侧重的领域,又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和谐创建活动重在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而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重在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因此,必须通过二者的有机结合,来促进和推动和谐社会的实现。
二、如何发挥社区(村镇)在和谐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和谐创建的根本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和谐创建的载体建设,必须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社团组织、党政机关的社会责任,重点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努力形成广大群众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具体载体包括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和谐企业、和谐校园、和谐机关、和谐家庭等等,但依笔者的观点认为,和谐社区(村镇)的创建应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它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组织理应成为和谐创建活动的主体。
围绕“万众一心、共创和谐”这一主题,社区(村镇)如何在和谐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笔者认为,应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建立以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为重点,和谐单位建设为支撑、和谐家庭建设为基础的创建体系,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法处理矛盾,形成崇尚和谐、追求和谐、维护和谐的良好氛围。
(一)注重教育引导,营造争创文明社区(村镇)氛围。和谐社区(村镇)的精神支撑是由良好的社会风尚、共同的生活愿望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所构成的。社区(村镇)是最基层的自治组织,必须肩负起增强居民的社会责任,增强居民的爱国意识、团结意识、奋斗意识、创业意识、发展意识,用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行为,创新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倡导诚信、友善、守法等道德规范,注重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创建氛围。
(二)整合教育资源,打造学习型社区(村镇)。提高社区(村镇)居民的素质和能力是打造学习型社区(村镇)的主要目标。要整合辖区内的各种资源优势,让社区居民尽可能多地接受到各种培训和学习。要充分认识到人的全面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条件。要开展形成多样的社区教育,优化学习环境,来提高居(村)民的文化素质,把社区(村镇)建设成居民的求知课堂和心灵驿站。
(三)凝心聚力,激发和谐创建活力。和谐创建,创建和谐社区(村镇),使人人感到社区(村镇)的活力所在。为此,社区(村镇)的和谐创建活动要努力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凝心聚力,推动发展以及促进和谐方面的作用,及时消除和减少不和谐的因素,为构建和谐社区(村镇)营造浓厚的创建环境。要扩大文明家庭、星级家庭、和谐家庭的创建,通过家家户户的稳定和谐,促进整个社区(村镇)的稳定与和谐。
(四)睦邻友善、安居乐业,缔造友好社区(村镇)。近年来,社区邻里关系淡化,“老死不相往来、关起门来过日子”的现象较为普遍,少数居民不讲公德,不尽公共义务、违章搭建、乱仃乱放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家庭“屋里现代化,屋外脏乱差”,生活“自顾自”的积习难改。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前提条件是优良的人居环境和友善的人际关系。一个和谐的社区(村镇)必定是安全、宜居、友好的,有一个使人感受得到和谐的创业环境。因此,基层组织要把社区安全及环境建设放在综合治理的首位,发挥业主委员会、调解组织的作用,防微杜渐,把各种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及时消除,切实做好社区(村镇)环境建设,努力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氛围,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三、实现和谐创建的关键环节
(一)组织领导。和谐创建活动应当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努力突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党委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无论是社区(村镇)的“块”,还是各行业的“条”,都要把和谐创建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有机结合,制订科学的创建计划,分步实施,重点推进,形成各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创建的整体合力。
(二)广泛参与。每个居民既是和谐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同时又是和谐创建活动的受益者。要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基础,让群众广泛参与,做到善于听民意、集民智、问民计。从群众有迫切愿望的实事做起,从群众有强烈反响的问题改起,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让人民群众从和谐创建中得益。
(三)考核激励。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体系既能推动和谐创建活动的发展,又能使创建活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对活动中所涌现的典型要表彰,对工作滞后,缺乏活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要评出压力,奖出动力,以激励他们创造性地开展和谐创建活动。
(四)指导督促。指导督促必须自上而下,逐级推动。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村镇)在和谐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务求实效的原则,鼓足干劲、创出实效,扎实推动和谐创建活动取得实质性成果。
总之,笔者认为,和谐社区(村镇)的创建是和谐创建、和谐社会建设活动的最基础、最关键工程,它需要一定的形式,但不能流于形式,不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必须求真务实抓落实,围绕和谐创建的目标任务,在教育主题的鲜明性、目标体系的科学性、群众参与的广泛性以及配套机制的长效性等方面做足文章,下足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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