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启动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第2页
监督检查、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生育保险业务,在具体业务中要严格履行服务协议,积极稳妥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进行监督;计划生育、卫生、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各参保单位也要从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利益出发,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作,切实把国家和区、州各项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我县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