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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文书写作要求学习要求

写作知识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8

事务文书写作要求学习要求第5页

的工作,侧重于统一的要求和规格,是管理某项事务的章法和程序。如《型机床操作规程》。

9.守则

守则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工作秩序,向所属成员发布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守则通行于某一系统或某一单位内部,其成员必须共同遵守。如《高等学校学生守则》。

10.公约

公约是某一社会组织或行业的所有成员,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讨论,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如《文明公约》、《爱国卫生公约》。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一般写法

规章制度的种类不同,内容、范围各异,写作格式和方法也有所不同。但一般的格式是相同的,都包括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

1.标题

规章制度的标题大体上有以下几种:

(1)发文单位名称、事由、文种三项要素构成。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

(2)事由、文种二项组成。如《工伤保险条例》。

(3)发文单位名称、文种二项组成。如《湖北写作学会章程》。

(4)适用对象、事由、文种三项构成。如《湖北某某人民调解工作规定》。

(5)适用对象、文种二项构成。如《公安干警守则》。

(6)只有文种。如《公约》。

如果制定的规章制度是草案或暂行、试行的,可在标题内写明,也可在标题后加括号注明。

2.正文

规章制度的种类很多,各类的结构安排与写法有别。常见的有章条式、条文式两种。

(1)章条式

章条式的结构方式适用于表述内容比较复杂的规章制度,如条例、章程、办法等。其内容可分为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每一部分均可按内容的多少分列若干章或若干条款,用序数表明。

一是总则是文章的开头部分或第一章,一般用小标题写明“总则”。主要概括说明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要求、原则和适用范围、主管部门等情况,类似于文章的前言,对全文起统领作用。

二是分则是从总则以下到附则以上,中间的若干章均为分则。“分则”二字一般不写出来。分则是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也就是要求遵守的事项,应分章分条具体、扼要地写明所规定的若干内容;分则的每章要设小标题,标明本章的主旨。

三是附则是对中心内容的补充和说明,放在最后一章。一般小标题要注明“附则”。主要写明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解释权限、生效日期等内容。附则只设一章,根据需要,下分若干条,也有附在最后不单独成章的。

(2)条文式

条文式适用于表述内容相对简单的以及非权力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如规则、守则、公约等。条文式不分章,而分条列项阐述。条文式可分为两种:

一是主体条文式,这种形式分前言和主体两部分。前言不设条,只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述制定该文的目的、依据、性质、意义。主体部分则分若干条款写作。

二是条文到底式,是将前言、主体、结尾都用条款标示出来。

3.落款

在正文的右下方写明制度规章制定的单位名称和日期。如果在标题中已出现或在标题下面已注明的,就无需再写。由上级领导机关随公文发送的规章制度也可某某略。

(二十九)规章制度的写作要求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所有的规章制度,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自行其事,另搞一套,或为满足局部利益、小集体利益搞土政策。

2.明确制定的权限

规章制度的制定有明确的权限规定,写作时要注意不能超越权限、越级制定,也要注意不能同上级已制定的有关规章相抵触。

3.内容具体明确,语言严谨、规范

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力求具体明确;语言表达应严谨、准确、简洁、规范,不能有歧义,更不能含混不清,前后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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