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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人员夜校试点培训方案

企划文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2/2/25

务工人员夜校试点培训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务工人员夜校试点培训方案的通知》(昭政办发〔〕38号)要求,全县决定在乡组织开展务工人员夜校试点培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为前提,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服务水平为要求,积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效转移,全力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乡夜校试点计划培训务工人员4900人次,力争每户农村家庭有1名劳动力参加培训。其中:职业技能培训15期1000人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人数达300人以上;务工引导性培训29期2900人次;经济能人、农特产业带头人培训8期500人次;妇女培训8期500人次;转移就业率达95%以上。通过务工人员夜校培训,使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在的基础上增加20%。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

围绕市场需求,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对试点乡镇年满16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务工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经济能人、农特产业带头人培训和农村妇女培训。

(二)培训方式。

务工人员夜校试点培训由县职教中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实施,县职教中心不能实施的特殊工种培训,可聘请其他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实施,也可根据培训专业的要求由定向转移企业的专业人员实施培训。务工引导性培训由县职教中心,县农民工法律服务中心,县、乡人力资源办,乡镇司法所共同实施。农村经济能人、农特产业带头人培训聘请相关农业经济师、县农业局农艺师、县林业局工程师等担任培训任务;农村妇女培训、刺绣培训聘请专业教师担任,其它可由县妇联、县计生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培训任务。

(三)教材编写。

职业技能培训教材按农民所需的技能要求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编写。引导性培训教材由县农村人力资源办和县职教中心编写。其它培训教材由聘请的专业教师编写,并请相对应的专业教师授课和指导实践操作。教材编写后,送市、县人力资源办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定稿后进行讲授,力争做到培训人员人手一册培训教材。

(四)课程设置。

1.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设建筑类、缝纫专业、电焊工、电工、刺绣等专业培训。根据培训技能要求合理安排培训课时,以农民学懂学会为准。发放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每期不得少于180个学时,其中理论常识占1/3,实践占2/3。经济能人、种养业技能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课时,刺绣、缝纫等专业培训达到熟练操作为准。主要满足当地需求及输送到用工单位。培训对象为16周岁至45周岁、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形式采取全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培训专业而定。以技能培训为主,引导性培训为辅,培养具有所属岗位国家职业标准的初级工要求,经过系统学习,培训适应劳务市场需要,通过理论和实践考核,经鉴定合格后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按定单转移至企业就业,人均月收入达到1200元以上。

2.引导性培训。主要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择业常识等培训,增强农民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以增强就业和创业为目的,选择16周岁至45周岁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城市务工知识、基本权益保护和择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培训课时每期24个学时,通过笔试或口头测试合格后发给由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制作的合格证书。

3.经济能人、农特产业带头人培训。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农特产品加工及流通能力,达到增收致富的目的,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农特产品流通及加工培训为主。选择16周岁至45周岁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培训课时每期为56个课时。

4.农村妇女培训。以提高妇女就业和创业能力,构建和谐平等的劳动关系和和谐家庭为目的。选择16周岁至45周岁的农村妇女进行种养业、刺绣、缝纫、尊老爱幼、家庭理财、计划生育、防艾等知识的培训。培训课时属技能培训的以学员达熟练操作为准,其它为24个课时。

(五)培训专业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资金来源、使用及管理

(一)资金来源。乡夜校试点培训共投入资金66万元,其中:整合中央阳光工程、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等省级以上培训项目资金50万元;市政府补助资金10万元;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6万元。

(二)资金使用。夜校试点培训经费,属整合省级以上培训资金的部分要按照投资渠道不变、管理办法不变的原则使用。市级补助部分主要用于实训设备购置。县财政配套补助部分主要用于工作开展经费支出。

(二)资金管理。夜校试点培训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按计划分期分批拨付资金。教师授课费以一期为单位,需有学员签字、乡村两级证明、县人力资源办检查验收证明书,方可到县财政局报账支付。实训设备采购以乡为单位,专业为单元,实行统一询价采购,由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办、乡人民政府分别抽1人和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询价采购小组,统一采购,建立夜校培训物资采购表,夜校培训工作结束后,提请县审计局进行审计。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务工人员夜校试点培训的领导,使夜校试点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县政府成立县务工人员夜校试点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维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永康乡人民政府乡长

成员:白尚芬县妇联主席

张孟贵县农业局副局长

任家麒县供销社副主任

王胤林县职教中心主任

张如聪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吴仁贤乡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乡务工人员培训夜校校长由王永康担任,副校长由王胤林、张如聪担任。

(二)部门职责。

县务工人员夜校试点培训由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和乡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县职业教育中心作为主要培训单位,要加强与县直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抓好培训授课工作。县农村人力资源办负责夜校试点培训的项目、时间安排、组织教材编写和培训经费管理等工作。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学员和学员档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由市、县人力资源办按照职业资格鉴定的要求组织考核,颁发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工作总结及检查验收

我县务工人员夜校试点培训工作计划于11月15日全面结束,11月16日至30日由县农村人力资源办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自查验收,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人力资源办,做好迎接市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在试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做到边开展边总结,试点工作结束后,对试点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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