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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法律服务的改革发展半年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8

司法局法律服务的改革发展半年总结第2页

开展《公证法》宣传,方便社区群众办理公证事务。

二是严格执行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公证工作的有关规定,把好公证质量关,在办理各类公证过程中,本着真实、合法的原则,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取证、严格审批、及时出证,最大限度减少错证,杜绝假证。今年上半年办理各类公证1651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1314件、涉外民事公证310件、涉港澳台公证27件。

(三)法律援助工作

我区法律援助中心继续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适时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审查标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及时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尽可能地做到应援尽援。同时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列入重点援助对象,针对其不同的特点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他们依法解决切身利益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与法院密切配合,做好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其改造转化。那一世范文网:http://nayishi.com

二是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援助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依法审批、规范办案;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对受理的案件实行全程跟踪,保证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继续做好《法律援助证》的发放工作,对持证人免除经济困难审查。扩大农民工、残疾人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的案件的范围和标准。将特困企业职工、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以及新失业人员等,纳入重点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方便群众异地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依法在案件管辖所在地申请法律援助。选择有利于受援人的服务方式。引导法律援助人员选择对受援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受援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减轻受援人讼累。此外,主动接受受援人和社会监督。通过向受援人、主审法官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征询意见表》,做好对每一位受援人、法官的跟踪回访工作,接受受援人、法官的监督。公开法律援助办公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投诉,促进改进作风、完善服务。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共50件,其中民事19件;行政1件;刑事30件。法律咨询226人次。今年力争我区法律援助办案总数在基础上增长8%。

(四)“148”法律服务工作。今年我局加强了“148”规范工作,深入开展“三比”活动,真正兑现“四必”承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整体形象,确保电话畅通、答复明确、服务到位,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共解答电话咨询66件,接待来访155人次,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73件,解决纠纷12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3万元。

今年上半年,我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与差距,法律服务市场仍有待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司法所组织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无场所等。今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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